通知:暴露奶业“潜规则”
10月15日是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紧急通知》中规定的复原乳的“大限”。从这一天起,所有使用了复原乳的液态奶制品都必须在包装上用醒目的字体标注“复原乳”,并且还得标明复原乳在产品中所占的比例。通知还要求质检和工商部门对乳品生产企业实行强制检验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在通知中明确指出,国内一些企业使用复原乳生产加工液态奶,在产品标识上误导消费,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中国奶业协会也公开表示,我国目前确实有很多企业生产的液态奶是使用奶粉加工而成的,而且目前大多数酸奶产品都是用复原乳加工的。
记者采访了一位在我省奶业企业工作多年的业内人士,在他看来,虽然通知并没有禁止企业生产复原乳,中国奶业内部一直不为人所知的“潜规则”终于暴露在了世人面前。
“从奶粉的进口量就能看出来中国到底生产了多少复原乳。”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几年来中国奶粉的进口数量不断上升,奶粉进口量排全国第一的,不是那些经济发达的省份而是内蒙古。这个现象就足以说明一些问题了。
复原乳:省钱的诱惑
为什么放着本地的鲜奶不用,要如此大规模地进口奶粉生产复原乳呢?这位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鲜奶的收购价每公斤在2元钱左右,而如果将进口奶粉还原成液体奶,按1:8的比例调配,还原奶的成本每公斤在1.4元左右,比鲜奶要便宜许多。而且,企业如果使用鲜奶,就得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建设自己的奶源基地。使用进口奶粉生产复原乳是个节省成本的好方法。在市场上,使用复原乳和使用鲜奶的产品价格上又没有任何区别,结果,这就成了业界普遍使用的省钱妙招。
中国奶业协会早就提醒过企业,如果再用这种作弊的方法经营下去,将来肯定会吃大亏。现在事情被抖出来也不失为一件好事。起码大家不能继续作弊了。
鲜奶做假: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但是,一直被蒙在鼓里的消费者此时心里恐怕并不舒服,一些消费者开始用怀疑的目光审视奶制品。“现在连鲜奶都是假的,牛奶制品真是越来越让人信不过了。”根据业内人士的解释,复原乳属于二次再加工的产品,营养成分要比鲜奶少很多。所以,在同等价位上,鲜奶当然是首选。但是对于这两种奶制品,如果生产者不表明,消费者是无法区分的。
辽宁大学法学院的王素芬副教授告诉记者,中国奶业对复原乳的隐瞒明显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为“复原乳”加注标识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保护,也是中国奶业重获消费者信任的开始。
谁来管管“多事”的牛奶?
牛奶近来的负面消息层出不穷,“早产奶”事件刚刚平息,“复原乳”又浮出水面。到底谁能管管这“多事”的牛奶呢?
一位奶业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有许多家部门在管理奶业企业。农业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都是奶业的管理部门。但是,并没有一个部门对奶业完整的产业链条进行全程的管理和监督,也没有一部囊括奶源、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的法律法规。所以,中国奶业才会频繁出事。
虽然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这个紧急通知使奶业市场混乱的现状能有所好转,但是仅靠一个通知,是不能解决中国奶业全部问题的。我们呼唤各个部门之间能有合理分工,也希望能有一部法律出台为我国奶业制订具体的监管规则。毕竟只有在公平合理的竞争条件下,中国奶业才能健康成长,消费者才能喝上放心的牛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