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内蒙古王先生 被投诉人:沈阳金德管业集团有限公司
来电反映:王先生家住内蒙古,很早就离开家乡,到外地打工。多年的打工生涯,使他练就了一手过硬的水暖维修功夫,凭借这手本领,他走南闯北到过很多地方。去年7月,他来到沈阳金德管业集团有限公司,从事设备维修工作。12月的一天下午,王先生在工作中手受了伤,伤势比较严重,当时就被送到了医院。经过治疗,伤势稳定了,但是王先生的一只手却无法再像以前那样运用自如了,对于从事水暖维修的王先生,这无疑是灭顶之灾。
王先生认为自己是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因此应该作为工伤处理,得到应有的赔偿。但是由于王先生当时在参加工作时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所以单位并不承认王先生是他们的职工,更别提去为王先生申报工伤了。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曾经到沈阳市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但是由于申报材料中有一项要求他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王先生拿不出这样的证明材料,单位也不肯为他出具这样的证明材料,因此,王先生的工伤认定一直无法成功。
王先生知道法律上承认事实劳动关系,但到底应该怎么样才能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呢?
帮办经过:记者为此事找到了专门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王律师,他告诉记者,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有:(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王律师还说,《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将在12月5日开始施行,但是由于在实际认定工伤中,争议的情况非常多,因此沈阳市劳动局提前实施了这部地方性工伤保险规定,规定中说“用人单位拒绝承担依法应当由其承担的支付工伤待遇责任的,职工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投诉。”因此,王先生可以先拿着上述的凭证去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裁定他与单位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然后再去申报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