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玛特三周年店庆、兴隆大家庭感恩节大赠送、商业城感恩周等商场促销大戏在沈阳市轮番上演。在活动开始前,各商场都提前在沈阳市内发放大量的商场促销活动宣传单。但促销活动结束后,宣传单在拉拢了人气的同时也带来了消费者的质疑:宣传单是用来忽悠人的?宣传册与现实的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新玛特宣传单忽悠人
11月17日至11月20日,沈阳市中街新玛特商场迎来了三周年店庆大型促销活动,发出的宣传单有几十页之多。在其中一页的左上角标有“夜宵大餐adidas、NIKE独家提供1折商品。11/17晚21:30——22:30限时抢购”的字样。沈阳市移动公司某营业部的王先生向本报反映说:“11月17日晚我本来应该值夜班,但是看到新玛特的宣传单上打出了体育用品大减价的信息后,我就临时和同事调班去了新玛特。可是,我在新玛特商场从晚上9点一直等到11点,都没有见到打一折的“adidas”和“NIKE”。当时,在这两个体育用品专柜前有很多都是慕名而来的学生,但大家等了很长时间却都没有看到宣传单上所说的“夜宵大餐”。王先生认为,新玛特商场作为一家大型的购物广场,为商场作宣传拉拢人气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商家更应该兑现自己的承诺。这样戏弄消费者着实很难让人理解。
接到王先生的投诉后,本报记者与中街新玛特商场进行了沟通,据新玛特商场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11月17日晚,商场的确为消费者精心准备了‘夜宵大餐’,但是由于当时来商场购物的消费者太多,如果商场摆出一折的‘adidas’和‘NIKE’商品,有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疯狂抢购,很容易发生意外。因此,商场临时决定取消这个活动。”
兴隆买“百”不送“100”
时值感恩节,兴隆大家庭开展了为期四天的感恩大赠送活动。早在感恩节前一周,兴隆大家庭“买100送100”的促销宣传单就在沈阳市内铺天盖地地散发了,吸引了不少消费者来兴隆大家庭购物。可兴冲冲赶来购物的李女士和张女士却惹了一肚子气。向报社投诉兴隆大家庭的这两位女士气愤地对记者说,她们自认为是购物高手,谁知左算右算还是栽到了商家手里。
在活动的前几天,在同一办公室工作的李女士和张女士就把兴隆大家庭的宣传单仔细研究了好几遍。最后,她们同时看中了一套标价290元的名牌内衣。如果两个人都买这套内衣,第一个人交钱后能得到200元的购物券,第二个人只要再掏90元就能再买一套,这样下来每人就省了100元钱。兴隆大家庭这次赠券活动的时间是周一到周四,为此她们特意向公司请了半天假,到兴隆大家庭买这套名牌内衣。谁知等到了二楼的内衣馆,她们发现这个品牌的专卖店里赫然摆着“买300送100”的牌子。不甘心的李女士和张女士找到这家专卖店的售货员,售货员解释说,她们家这次让利促销活动就是“买300送100”。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宣传单上写的是“买100送100”呢?商家临时变卦不是不守信用吗?两位女士拿出宣传单与售货员对质时,售货员指着宣传单上“女士内衣馆”这一部分的宣传语说,内衣馆从来也没说是买100送100,宣传单上写的明明是“满百送100”。这个“百”,可不是当“100”讲的。
看着宣传单,李女士和张女士都傻了眼,当初她们以为“100”和“百”没有什么区别,原来,这里还有这么大的学问。面对售货员的解释,她们觉得十分憋气。“既然内衣馆是买300送100,那为什么不在宣传单上直接写清楚?现在才说是买300送100,就算想拉拢人气也不能这么干呀!”结果,特意请假来兴隆大家庭的李女士和张女士什么东西也没买成,沮丧地回了家。
消费者应冷静对待打折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维权部的宋先生认为,沈阳市中街新玛特商场究竟有没有摆出1折商品,目前还无法取证,但是无论商家后来是否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它的行为都会引起消费者的不满,但这仅仅是商家的道德和诚信问题,不能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不管怎么说,新玛特商场临时取消活动应该告知消费者。
“兴隆大家庭开展的‘满百送100’活动,从法律上来说是不允许也不提倡的。”宋先生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颁布了12年之久,而消费领域出现的很多新现象,都无法依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约束和管理。面对这种情况,商家往往都会钻法律空子。针对这种现象,作为执法部门也无从下手,只能提醒消费者面对商场的各种打折活动都应该冷静对待,在购物前应仔细问清楚,不应该盲目购物,否则吃亏的还是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