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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里的陷阱
      
    作者:本报记者 李肃 (2005年11月4日)

      一段时间以来,投诉开发商非法分摊公共面积的情况很多。买过房子的消费者恐怕都会知道,一些开发商在制订买房合同时,可能会有这么一条:面积误差在3%以内,按实测面积来计算。也就是说,当实测面积比预测面积大的时候,只要不超过3%,那么买房者还要补缴房款,而有时候,这3%就是开发商给买房者设的陷阱。

      新增面积不超过3%

      叶先生今年8月份在公园附近买了一套新房,到了拿钥匙的时候,开发商却通知说,房子的面积测量有误,整栋楼房的公摊面积少算了近500平方米,每户还要补交1到3万块钱才能入住。很多业主尽管对这突然“涨”出来的面积感到不满,但又不愿意花费精力为几万块钱和开发商打官司,无奈之下补交了房款。而叶先生偏偏咽不下这口气,拒绝补缴房款。叶先生算了一笔账,他所在的这栋楼房均价是6800元/平方米,对每一户来说只有几万块钱,但对开发商来说,他这一下儿就可以多获得300多万元的利润。
      叶先生认为开发商有欺诈嫌疑,于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开发商拿出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说,按照合同规定: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按实测面积结算房款,而这新增的近500平方米的面积正好在合同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

      欺诈呈现规模化

      在沈阳市,记者调查了部分购买新房子的消费者,目前比较常见的情况就是,交房以后,开发商会通知消费者,说房屋面积增加了,增加的面积不超过3%,一般是2.5%、2.6%,比较多的是2.96%、2.97%,即如果合同约定的是100平方米(的房子),那么到时候开发商就会跟消费者说是102.96平方米,超出部分绝对没有超过3%。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的欺诈有可能合法,而且在目前是一种呈规模化的欺诈,一个社区如果是上百万平方米的,超过3%(以内),这可是一个巨大的利润空间。

      合同漏洞至少有两个

      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的陈宝龙律师对记者说,这样的合同在面积上的约定至少有两个漏洞:第一,在这份合同上公摊面积没有透明度,开发商不说明具体的分摊面积的位置在哪里,具体的面积是多少,这就为造假提供了机会;第二,合同约定,允许预测面积有3%的误差,只要公摊面积增大没有超过3%,购房者就只能为这个增大的公摊面积增加房款。因此,购房者如果不仔细研究购房合同,就很容易掉到开发商事先设好的面积陷阱。在发生纠纷时,购房人显然也很难胜诉。为了在面积条款里保护自己的利益,购房者应该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本报特别提示: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做好以下几个准备:第一,要在合同里把面积条款写清楚;第二,要把公摊部位写清楚,公摊部位在什么地方,公摊面积的细节性尺寸是多少,一定要逐项列明,因为这有可能是几万块钱的损失;第三,写清违约责任,让开发商不敢在面积上欺诈;第四,要做好心理准备,假设无法就面积条款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就不要买了;第五,买房时,最好请一个专业人士陪同,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麻烦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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