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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家附近的环境安全吗
      
    作者:本报记者 白国军 (2005年12月15日)

      大学毕业近两年时间的朝阳人李先生打算在沈阳买一处房子。经过长时间的考察和比较,终于看中了望花立交桥附近的一处新开发的楼盘。可是正当李先生准备买下自己中意的一套房子时,却有个“老沈阳”对他说:“听说这个楼盘所在地以前堆放过有辐射性的化学品,在这里居住会不会受什么影响?”虽然对这位“老沈阳”的话半信半疑,但是李先生买房的计划还是因此搁浅了。随着吉化爆炸事件的发生,哈尔滨人第一次切身感受到了水的重要。而老百姓也第一次意识到了环境的重要性,人们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周围的环境以及徘徊于身边的潜在“杀手”。

      市民:有权知道居住环境怎么样

      家住沈阳市铁西区兴隆苑生活小区的吴女士对记者介绍说:“一年前,我在兴隆苑二期买了一套房产,买房之前我也知道这里的环境并不是很好,一边有火车道,一边有工厂。但是就是因为这里的价钱我还能够接受,所以就在这里买了房。但是附近的工厂究竟是生产什么的我们到现在也不知道,工厂生产会不会造成环境污染?有没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我们在工厂附近居住的居民应该有权知道这些。”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吉化爆炸事件之后,人们对环境安全提出了质疑,沈阳是老牌的重工业城市,会不会也发生类似的爆炸事件?如果真的发生了,沈阳市内是不是也会遭到停水停电的威胁?相关部门有没有采取措施?

      环保:快速反应为环境安全护航

      记者通过沈阳市环保局了解到,吉化爆炸事件之后,全国环保系统为之震撼,沈阳市环保局从法规制度建设、事故应急快速反应体系、监控监测体系建设入手打造了城市环境安全的新保障。
      据沈阳市环保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沈阳市环保局已经修订完善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了应急突发事故领导小组和组织责任体系,逐步加强应急处置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应急监测系统具备了快速响应的条件,形成了对该市现有76种主要危险品中所有气态危险品和易挥发性液态危险品(共44种)的现场和实验室检测能力,特别是对发生事故产生的气体污染在现场快速检定的能力,对76种危险品以外的31种危险品,包括沙林毒气(甲氟磷异丙脂)进行现场检定,对于其他危险品全部可以进行实验室检测。与此同时,实现对放射源“从生到死”的全程监管。沈阳市环保局的相关负责人认为,沈阳市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污染和损失控制到最小。

      新环境法规即将“上任”

      记者从沈阳市环保局获悉,首次提出“公众对环境信息知情权”的《沈阳市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办法》将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过去的环境保护公众权益多集中在环境污染产生后的救助中,缺少公众对环境污染的预防和过程参与。新办法除对已有的公众权利加以明确外,还提出公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公众参与立法的权利,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参与环境政策制定的权利,参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权利,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在受到环境损害时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举报环境保护公务人员的违法行为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共九项,这些权利基本涵盖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所有方面,使公众可以参与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
      据了解,该办法正式实施后,广大市民不但享有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还享有民主参与决策的权利。例如,有公司为了排污和取得水源的便利,想把一座化工厂建在河水上流的边上。那么,所有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和所有要靠这条河流生活的百姓都有权利知道该工厂建设的计划以及建厂的相关细节,使公民有机会评估自己生活将要面对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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