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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公司算错账 订金能返吗?
      
    作者:本报见习记者 于路 (2005年5月13日)

      投诉人 卢女士 被投诉人 沈阳市皇姑区天天装饰公司

      来电反映:5月11日,本报接到沈阳卢女士的投诉,说自己的“五一”黄金假期过得可一点也不轻松。今年4月,卢女士买了一处139平方米的房子,准备找个装饰公司好好装扮一下新居。左挑右选后,卢女士最终决定让皇姑区的天天装饰公司来为自己装修新居。在洽谈的过程中,装饰公司承诺为卢女士提供装修一条龙服务,其中测量和设计是免费的,并与卢女士口头商议了初步的装修方案。此间,卢女士特别提出了以地热的形式取暖,地面要铺地砖,装饰公司表示可以。装饰公司承诺在4月17日前把装修效果图画出来,却又要求卢女士交付300元钱的效果图订金,等签订正式的装修合同后,可以将这300元退给卢女士。17日卢女士按约定去看效果图,装饰公司不仅没让她看效果图,还说原先约定的价格没有算上地砖的成本,卢女士必须再多付2000多元钱装饰公司才能为她装修。
      卢女士对装饰公司临时涨价的做法表示不能接受,她认为原先谈的价格就应该包括地砖的费用了。因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卢女士决定另找装饰公司,并要求天天装饰公司退还300元的效果图订金或者将效果图交给自己。但天天装饰公司表示,天天装饰公司为卢女士开具的订金收据上面注明了:“未签合同前不予返还。”因为卢女士没有按照约定与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所以既不能退还押金也不能交付效果图。卢女士对这个答复非常不满意,她认为是天天装饰公司的失误才导致她不能按约定与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这个责任应该由装饰公司承担,公司没有理由扣留自己的订金。她怎么也想不通,明明是装饰公司算错了账,为什么要由她来承担损失?
      帮办经过:接到投诉后,记者多次与天天装饰公司取得联系。接待记者的工作人员称,经手此事的朱某不在沈阳。当记者提出想采访一下公司负责人时,接待人员总是说负责人不在公司,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沈阳正元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李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卢女士的陈述完全符合事实,按照法律的公平原则,装饰公司应该退还卢女士的300元订金或将效果图交付卢女士。一旦双方协商不成,卢女士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能证明没有签订装修合同是装饰公司的责任,装饰公司应该双倍返还订金。
      另外,律师也提醒消费者,在交付订金前,应该仔细查看并保留一份装饰公司提供的价目表,双方的口头约定最好也写到订金的收据上,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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