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丽华,省政协委员、辽宁洁尔美集团董事长
又一个“靠山”
作者:本报记者 王淇 (2005年5月18日)
本报的“企业维权”前日面世后,在我省企业界引起强烈反响。昨日,省政协委员、辽宁洁尔美集团董事长邹丽华对记者坦言她的企盼和心声。
邹丽华说,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和谐辽宁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表,标志着国家对民营企业的准入门槛降低了,领域扩大了,这无疑是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大发展、快发展的又一个春天的到来。当然,这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围绕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做大量深入细致、求真务实的具体工作,全力打造一个有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宽松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律环境和舆论环境,这是广大民营企业老板的最大愿望之所在。
邹丽华说,民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营造宽松的法制环境一方面需要企业自身大练“内功”,作为民营企业的老板,必须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要学法、懂法、知法、用法,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并能自觉、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于本报刚刚开设的“企业维权”专版,邹丽华坦言,此举对于辽宁省内所有的民营企业家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她说,虽然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但是在一些地方,民营企业有时仍会遭受“另眼看待”,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作为我们民营企业家来说,确实需要有这样一份能为我们伸张正义、维护权益的报纸。“企业维权”专版的适时出现,可以说使我们有了一块维权的阵地,希望能办成民营企业家维权的法律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