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21-0039
邮发代号7-99
辽宁日报传媒集团出版
  • 维权
  • 企业维权
  • 文章查询


  •   
  • 人民法院公告查询
  • 调 查
  • 您最喜爱的维权版块栏目?
  •      察看投票结果
    一位老总对“法”的感悟
      梁宏志,中外合资丹东爱迪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
    作者:本报记者 王淇 (2005年5月25日)
      梁宏志,一个中外合资企业的总经理。他与家人共同创办的丹东爱迪照明有限公司,经过几年的滚动发展,现已初具规模。这位有着军旅生涯的企业老板,对记者道出了他对法律的见解和感悟。
      他说:“我们国家正在致力于法制化建设,变人治为法治,这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标志。诚然,要切实加快这个进程,还需要社会各界协力做大量的工作才行。除了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外,还必须帮助更多的人学法、知法、懂法和用法。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法制化社会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否则,有再完备的法律法规也将是被动的。”梁总认为,对公众的普法宣传最好能做到集中与经常相结合。所谓的集中是指目前通行的像一些单位或部门就国家的某种专门法开展的较大范围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包括一年一度集中统一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的法律考试等,这种方式对营造社会氛围、提升人们的法律意识无疑会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但要真正见到实效,则需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大量具体而又灵活多样的日常宣传教育活动。
      他说,就像我们做企业的生产一种产品一样,要一道工序一道工序地去完成,而且企业上下又要形成合力,要有团队精神,人人都来对这个产品负责。社会工作也是这样,为了同一目标既要有分工,也要有合作,只有各级宣传部门、司法部门、新闻媒体以及政府、群团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都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强化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才能使“法”深入人心。当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守法的意识增强了,我们的社会就会进一步地和谐和稳定。
     辽宁法制报版权所有 Email:webmaster@lnfzb.com 辽ICP备05014795号
     本站所有内容严禁盗用,如发现,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