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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系列报道之九
    宽恕战犯:多年后,才知伟人气魄
      
    作者:本报首席记者 杨清林 (2005年5月9日)

    特别军事法庭部分成员合影(右一为郭春来)。

    风华正茂的郭春来。

      现年79岁的郭春来老人,1956年作为公诉人,出席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见证了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全过程。
      日前,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及了当年在法庭上出现的国际审判史上的罕见一幕:所有的受审战犯无一否认罪行,无一要求赦免,相反却是痛哭流涕,鞠躬或下跪向中国人请求严惩,并对日本军国主义进行谴责。这与1946年东京国际军事法庭上,28名日本战犯百般抵赖,企图逃脱法律惩罚的情形成为鲜明的对照。

      东北工作团抚顺审讯战犯

      抚顺战犯管理所曾先后关押日本战犯982人,大部分是由苏联移交我国的。另外140名在山西等地捕获的日本战犯,监押在太原战犯管理所。
      1951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临时抽调公安部、中央联络部等部门的精干力量300人,组成侦讯日本战犯工作团,作审判日本战犯的准备工作。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审判战犯。当时郭春来在东北人民政府检察分署工作,有幸参加了这个工作团。成立侦讯工作团,是周恩来总理亲自过问,亲自安排的。所有成员集合北京,办班学习,领会中央精神。为期三个月的学习班结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派李甫山率领侦讯日本战犯的东北工作团来到抚顺战犯管理所,另一支西北工作团同时进发太原。
      东北工作团分成四个组,工作员、审讯员、翻译、书记员各施其责,对日本战犯进行侦讯。可以想象得出这种侦讯工作的难度,苏联移交过来的969人,只有5112页的个人档案。所谓档案,也只是记录一下姓名、籍贯、职务。这些战犯拒不认罪,矢口否认日本侵略中国。郭春来负责审讯田井久二郎和鹿毛繁太等7名战犯,田井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鹿毛则自称是大和民族的民族英雄,其他几个家伙也顽固至极。工作团忙了好几个月,进展甚微。
      资料、人证、物证通通没有,战犯们谁也不承认自己有罪,大家犯愁了。再这样拖下去,任务怎么完成?李甫山团长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报,同时请求中央下令调集有关日伪的档案。中央对此大力支持,把东北、关内所有相关档案资料调往抚顺。

      累累罪行罄竹难书

      工作人员利用掌握的证据,进行新一轮的审讯。强大的侦讯攻势促使战犯阵营迅速分化。
      岛村三郎曾任伪满警务总局特务处调查课长,面对中国检察官,他竭力狡辩自己无罪,检察官递给他一张被火烧焦一角的报表:那是岛村三郎签字上报的三江省1939年1至11月间逮捕和处死人数。岛村三郎只好供认,在三江省任职的一年零两个月期间,共逮捕3820人,就地枪决18人,送交检查厅335人,大多被判处死刑。他还交待制造“三肇”惨案和亲自建立秘密杀人场所“三岛化学研究所”,屠杀爱国人士,向细菌部队输送活人实验品的犯罪事实……
      工作团李甫山团长和管理所孙明斋所长决定趁热打铁,因势利导,从1955年8月起转而实施思想改造教育,管理所还组织战犯观看反映日本战后情况的《广岛》、《战火中的妇女》,以及《中国人民的胜利》、《解放了的中国》等影片。这些电影深深地触动了战犯们的灵魂。藤田茂和古海忠之坐不住了,陆续交待自己的罪行。
      郭春来审讯田井久二郎和鹿毛繁太等人也取得了进展,田井久二郎交待了在兴山警察署当署长期间,杀害抗联烈士赵尚志等罪行;鹿毛繁太承认在担任伪满锦州警察局警务科长时残杀抗联将士,制造“无人区”,残害和平居民的罪行。

      审判是高明的政治

      到了1954年底,工作团完成全部战犯的侦讯工作,周恩来总理亲自听取了意见,说:“对日本战犯的处理,不判处一个死刑,也不判处一个无期徒刑,判有期徒刑也要极少数。起诉书要把基本罪行搞清楚,罪行确凿后才能起诉。对一般罪行不起诉。”
      在工作团对日本战犯侦讯的同时,政府派员到被日寇侵占过的地方,向幸存者取证,收集到26700余件控诉书、鉴定书和日本人残留在各地的档案8000余份。又经补充侦查,收集了1300余件有力的确凿证据。这批战犯虽说是侵华中的一小部分,却给中国人民造成极大危害:经清查日伪残留档案,获得原始罪证4000多件。
      这批战犯杀害中国和平居民和被俘人员857000(一说949814)人,烧毁和破坏房屋78000处又44000(一说40672)间,掠夺粮食3700多万吨、煤炭2.22亿吨、钢铁等金属3000多万吨。按照第二次大战后,国际上惩治战犯规定的量刑标准,这批战犯至少有上百人应判死刑。然而,中国政府最终只决定对其中的45人予以审判。
      郭春来和很多人一样,对政府这个决策想不通。但他们坚信周总理的话:二十年后你们会看到中央的决定是正确的!
      根据分工,最高检察院负责制作起诉书,司法部制作律师辩护词。又请法律专家、文字专家严格把关。起草,审查,再起草,再审查,不知重写多少遍,经常三五天不睡觉。周恩来、彭真、廖承志亲自审稿。这不是普通的文字材料,是一种特殊的外交文书,必须百分之百准确,如果起诉三条罪状,被告人当庭推翻一条,国际上就可能怀疑三条罪状都是假的。忙到1955年10月,所有法律文书制作完毕了。

      面对审判战犯心态各异

      1956年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组成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庭庭长、法学家贾潜为庭长的特别军事法庭,着手准备审讯日本战犯。郭春来负责审讯的战犯中有田井九二郎和鹿毛繁太在审判之列,他也将作为公诉人参加这次特别军事法庭。
      面对即将到来的军事审判,战犯们的心态各异:一是认罪悔罪,或口头或书面要求以死谢罪,甘愿接受审判;二是因职务较低,罪行较轻,自我判断可能从轻发落,希望之中夹杂着焦虑;三是按罪量刑,难免一死,或者判处长期徒刑。抚顺战犯管理所召开战犯“应诉动员”大会,开展迎接审判的教育,要求他们能够在法庭上老实认罪,能够在法庭上当面作证,能够正确对待中国政府的宽恕。
      战犯藤田茂说,根据《波茨坦公告》,虐待俘虏是要判死刑的,他的同学河根少将在马尼拉虐待美军俘虏,就被判处了死刑。中国是《公告》签字国,按照中国法律,也应该判死刑。他表示心甘情愿接受审判。
      开庭前,起诉书(副本)送达战犯手中,并被告知可以自行辩护或者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特别军事法庭认为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战犯们说,他们的罪行世界共知,没有辩护的余地,只要法庭给予谢罪的机会就满足了。几经说服,他们才同意聘请律师。

      正义审判将永载史册

      1956年6月9日至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分别在沈阳、太原两地四次开庭,一共审判了45名日本战犯。
      沈阳审判庭设在沈阳市皇姑区宁山路黑龙江街一座古典建筑内,也就是现在的北陵电影院原址大厅。两批公诉的36名日本侵华战争罪犯,在这里被押上历史审判台。审判进行得相当顺利。在审判武部六藏、古海忠之等28名战犯时,审判长贾潜提请国家公诉人、最高人民检察院首席检察员李甫山等四人接力宣读万言《起诉书》,而宣判时,长达四五万字的判决书,同漫长的起诉书一样,也是由多人“马拉松”宣读完的。
      两地审判,共45人,均为终审判决,没有判死刑和无期徒刑,最少的8年,最多的20年。刑期自1945年战败被擒关押之时算起,一日抵一日。全体受审战犯个个谢罪,没有一个抵赖,堪称国际审判史无前例。
      特别军事法庭完成历史使命后,郭春来调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1993年离休。回顾那段经历,郭老说,审讯、取证、制作法律文书非常辛苦,尤其是日本战犯吃大米白面大鱼大肉,工作人员却吃粗粮,当时怎么也想不通。从后来的中国外交实践特别是中日友好往来,他领悟到毛泽东、周恩来那一代政治家的伟大气魄——中日邦交正常化,和50年前中国政府优待战犯,不杀战犯,乃至释放战犯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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