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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品牌能注册成功吗?
      
    作者:本报见习记者 王莉 (2005年6月1日)
      “小型企业靠价格,中型企业靠品牌,大型企业靠文化。”韩国三星集团沈阳分公司一位部门负责人所说的这句话中蕴含的道理就是,企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必须重视和保护自己所拥有的品牌,否则就会在发展上遭遇瓶颈。企业做大做强以后,如果没有对自己创立的品牌与市场的保护意识,不及时对自己的商标进行注册保护,很容易被别人钻了空子而失去市场。因此,为企业所拥有的品牌进行商标登记就成了十分重要的企业发展大计之一。但是,你能保证自己进行的商标注册申请一定能够成功吗?一旦不成功,企业在前期为创立和宣传这个品牌所付出的成本可就无法收回了。
      因此,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时一定要仔细谨慎,并注意到这样几个问题:
      首先,企业应该事先仔细调查自己要申请注册的商标品牌是否已经被人申请或使用。根据我国《商标法》中规定的申请在先与使用在先的原则,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那么商标管理部门会初步审定并公告那个先提出申请的商标;如果是同一天申请的,那么商标管理部门会初步审定并公告已经先进行使用的商标。至于其他人的申请,商标管理部门会予以驳回,不进行公告。
      其次,企业应该清楚,哪些标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哪些标志不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也就是说,只要你要注册的商标能够让你的商品与别人的商品区别开,让消费者能够从同类商品中辨别出你生产的商品,那就很可能会注册成功。
      如果你要注册的商标做不到这一点,那就不能成功注册了。《商标法》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主要是: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和容易与别人的驰名商标混淆的标志。前者是指,只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这些标志并不能让本商品和其他商品区别开来,所以不能作为商标注册。而后者是指,不管是相同或类似商品还是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只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误导公众的,商标管理部门都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本报特别提示:企业的品牌战略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大计,而商标注册是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起点。忽视这个重要步骤显然会为企业日后的发展埋下巨大的隐患。为了能够在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少一些盲目性、多一些主动性,认真学习一下《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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