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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更衣”要公安点头
      
    作者:张扬 本报记者 王建舟 (2005年6月10日)

      如今,随着汽车修配、车辆美容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壮大,有关机动车的服务项目越来越多,在带给有车族们方便快捷的同时,一些利益熏心之人也开始干起了见不得人的勾当。
      8日,沈阳警方公布了一起为抢车杀人助纣为虐的案件。涉嫌收赃车的人员被依法逮捕,对为赃车改色的沈阳市东陵区汇江四轮定位修理厂及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同时警方提醒相关汽车服务行业要遵纪守法,发现犯罪线索积极向警方举报。

      警方发现案中案

      2004年10月9日,新民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抢劫出租车并杀害女司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李英(男,29岁,住新民市)被警方抓获后供认,其抢得的中华牌轿车已交换给朋友关洪甲。于是,警方根据李英的交待,迅速追缴了被抢的中华牌轿车,被害人的丈夫韩某在认领所失车辆时意外发现该车已被两次改色,先被改为黑色,后又被改回红色。据此,公安机关判断在该案背后极有可能涉及收赃犯罪案件。

      被抢赃车两次“更衣”

      沈阳市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由刑警支队、法制处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专案组,仅一周时间犯罪嫌疑人关洪甲(男,22岁,住沈阳市东陵区古城子镇孙家寨村)便被抓获。经审讯,关洪甲供认,2004年9月6日,李英与关洪甲约定次日有轿车要卖。次日晚,两人见面后,因关洪甲未带钱,经两人商定,关洪甲用其价值1万余元的破旧尼桑轿车与李英抢得的约值10万余元的中华轿车交换,关洪甲连夜将车开回沈阳。关洪甲明知该车“来路不明”,但为贪图利益,仍与李英交换车辆。事后十余天,为掩人耳目,关洪甲花费2700元,找到“东陵区汇江四轮定位”修理厂的高某,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抢来的红色中华牌轿车改成了黑色。关洪甲在得知李英因抢劫杀人被抓后,为逃避罪责、掩盖罪证,又花了1000余元,在抚顺市某修配厂把改成黑色的中华牌轿车又改回红色。
      目前,涉嫌收购赃物犯罪的关洪甲已被依法批准逮捕,而涉嫌违法修车经营的“东陵区汇江四轮定位”修理厂被沈阳市公安局东陵分局处以5000元罚款,负有直接责任的张某、高某也被处以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

      警方提示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和机动车修理企业,要遵纪守法,依法经营,如发现无牌无证车辆、伪造车辆手续和违规从事汽车修理的企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活动,堵塞犯罪分子销赃渠道,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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