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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鞋毁了鞋 退款!
      
    作者:本报记者 王大海 (2005年6月22日)

      投诉人:侯女士 被投诉人:沈阳市苏家屯公园商场一摊床

      来电反映:昨日,侯女士向沈阳市工商局苏家屯分局投诉说,她今年1月5日在沈阳市苏家屯公园商场一摊床买了一双皮鞋,花费165元。可没想到,还没出“三包”期,皮鞋就断面了。于是侯女士又来到该商场找到摊主,摊主告诉侯女士可以返厂免费修鞋,侯女士也表示同意了。可是前不久侯女士去取鞋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鞋已经变样了,不仅颜色变了,连款式也变了。侯女士对商家的这一做法很不满意,便与摊主交涉,要求退款,可是该摊主坚决不同意退款。无奈之下,侯女士投诉到沈阳市工商局苏家屯分局,想知道她是否可以要求摊主退还鞋款。
      帮办经过:工商机关接到投诉后,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在发稿前夕,记者获悉,经过工商机关调解,摊主同意退还全部鞋款。
      特别提示:据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鞋类因质地不同,其“三包”期限不同。《沈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皮鞋三包期为3个月,合成革、布鞋的三包期为1个月。所以希望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不同质地鞋的“三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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