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郁闷放火险些烧死自己母亲
作者:殷业光 李颖 本报记者 孙颖杰 (2005年6月27日)
一男子因心情郁闷放火,险些烧死自己的母亲。日前,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简某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2月3日晚,简某因为与妻子离婚,加上自己又没工作,就借酒浇愁。与其住在一起的老母亲劝了他几句,他就喝斥着将她推到另一间屋中。越喝心情越郁闷的简某,稀里糊涂地便将家中的鸽笼子及行李等物品堆放在屋子中间点燃。熊熊烈火越来越大。本已被酒精麻醉的简某却越来越清醒。然而,醒酒的简某非但未去扑火,未去喊在另一屋中的老母亲,反而自己跳窗而逃。简某点燃的大火,幸好被其母亲发现,她自己逃出家中报警。后来,大火被随后赶来的邻居及时扑灭。
法院根据被告人简某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