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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此次地板事件的调查中,记者生出重重疑问:商标的混乱使用会为消费者增添多少烦恼?消费者冲着商城的名号而来,商城始终置身事外是否应该?
    我的地板看不明白
      色差严重 地板添堵 多牌共存 谁来弥补
    作者:本报特派大连首席记者 王建舟/文 赵法旭/摄 (2005年8月21日)

    家中布满颜色深浅不均的地板条,武女士怎么看怎么闹心。

    在“康美家”标识后仍有一层如同钢印一样的其他标识。

    地板的色差实在让我无话可说。

      “深一道,浅一道”,用这6个字足可以概括大连市民王先生家里铺设的地板颜色。由于居室及客厅内铺设的地板颜色深浅不均,并呈条状交错,王先生的家被亲朋好友们戏称为“斑马线”。
      家里怎么成了“足球场”?昨日,记者在接到王先生夫妇打给本报维权热线的电话之后,对发生在大连市的这一怪事的来龙去脉进行了细致调查。

      反复强调有色差

      连日来,居住在大连市沙河口区的王先生小两口一直愁眉不展,眼看着多年积蓄购买的新房的地面,在一天的时间里就被铺成了“斑马线”,心里真是连窝囊带生气,嘴角也起了水泡。小两口的心情可以用三个字形容——急毁了。
      原来,7月22日,为装饰辛苦构筑的“爱巢”,年轻的王先生携妻子武女士,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大连市解放广场附近的大连中国家饰城地板大世界选购地板。看过几家店铺之后,王先生与妻子相中了地下一层名为“崇凌建材”档口特价销售的一款“康美家—阿林山榄”实木多层地板(以下简称“康美家”地板)。这款地板无论厚度还是颜色,都令王先生一家人十分满意,于是,以总价款8629元的价格购买了72.8平方米。
      “这款地板会有色差……”在签字交付订金的时候,一名售货员反复对王先生夫妇强调着,王先生夫妇当场表示说:“如果属地板正常的色差,我们是可以理解的。”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句话,竟会在日后真的引出了消费纠纷。

      地板铺成“斑马线”

      7月31日7时40分,两名工人如约而至,开始安装地板。当王家人把包装打开时,发现地板的确存在色差,主要分偏黄和略红的差别,但由于王先生一家人缺少地板辨别知识,误认为这些都是正常的,所以还嘱咐工人尽量将黄色系的地板铺在客厅,略显红色的地板铺在书房。
      在选板的时候,王先生发现有的地板后面刻有凹陷的空心英文字体,在这层不太醒目的字体上面又有一层类似喷涂工艺的黑色“康美家”标识。王先生与妻子起初并没在意,以为英文是“康美家”地板的英文广告语。
      直到当天15时,王家的地板已经安装了三分之二。当大面积的地板铺设之后,王先生夫妇发现了一个惊人的问题!家中已铺设的地板的色差极为严重,颜色深浅差异极大,居室及客厅、书房的地面如同足球场上的草坪,形成了“斑马线”一样的“景观”。虽然事先销售员有过色差方面的提示,但是王先生夫妇心里还是觉得“咯噔”一下。

      地板上有多种标识

      “我当时发现颜色差异的情况后,险些晕倒在地,缓了一阵,我急忙和丈夫对剩余没来得及铺设的地板进行检查!”武女士激动地对记者讲述当天的情况。检查发现的情况更加令人吃惊!好多地板背面不仅喷涂了“康美家”的标识,而且“康美家”标识的后面还刻有“HAOJIAJU”等字样。这是怎么回事?正当王先生夫妇疑惑的时候,又发现了另外几种地板的标识。
      王先生夫妇大惑不解:“我买的这些地板究竟是‘康美家’,还是其他品牌?”
      “第一、更换正宗‘康美家’地板,赔偿一倍地板款;第二、若销售的商家和地板的生产厂家不愿意更换,那么必须返还我们地板款,并赔偿一倍地板款。”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内,王先生夫妇以这两个解决问题的“底线”踏上了维权之路。他们先后与“崇凌建材”以及“康美家”地板的生产厂家——广东康达木业进行了多次沟通联系,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先生夫妇心急如焚。
      8月12日,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王先生与妻子先后来到大连中国家饰城工商所和大连中国家饰城消费者接待站反映情况。据记者了解,王先生夫妇的投诉已由大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正式受理,该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目前还没有结果。”

      “四个品牌一个‘妈’”

      8月16日,记者在大连中国家饰城办公室,见到了大连中国家饰城赵总经理及“崇凌建材”的王经理。通过交谈,王经理坦率地承认消费者王先生曾与自己进行过多次交涉,广东生产厂家的一名姓廖的副总经理也曾亲赴大连试图协商解决,但由于双方约定的时间发生冲突,这个问题一直僵持到了现在。
      就消费者王先生提出的“康美家”地板上为何还有其他品牌标识的质疑,王经理非常认真地对记者说:“王先生家发现的其余产品品牌与‘康美家’地板的品牌都归属同一生产厂家所有,质量绝对没有问题,这一点我可以保证!至于地板上出现了其他标识,我分析可能是在加工地板最后一层木板时,由于工人的疏忽造成的,是他们不小心把带有别的标识的板子加工到了‘康美家’的产品上……”当记者追问这种分析是否具有依据时,王经理摇头说:“完全是我的分析。”在整个采访过程中,王经理一再向记者解释:“王先生家发现的其他品牌的地板与‘康美家’地板都是出自一个生产厂家,也就是说,都是由一个‘妈’‘生’出来的!”

      兄弟“外衣”可互穿

      同“妈”所生的产品就可以披上“兄弟”的“外衣”吗?为此,记者采访了一位从事多年商标管理的工商人员。据这位专家解释,“商标”是一个企业区别另一个企业的商品、服务的标记,俗称“牌子”。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而使用的一种独特的标记。当多种商标共同归属同一企业的时候,企业具有支配商标的权利。但是,当多种标识同时出现在一商品上时,要在标识的位置上分清主次,不许在同一部位出现。关于产品的质量问题,最终要由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鉴定。对于王先生所投诉的一款商品“双重商标”的案例,要等大连市工商局的“判决”结果。

      不告知属欺诈

      辽宁玉乾律师事务所的边春燕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过程等于与商家达成了对实现预期美观效果的协议,即便是没有签订白纸黑字的文书,也是一种合同、协议的达成。如果商家在销售的过程中,出现在一种产品上标有多种标识的现象,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否则将属于欺诈行为。一旦导致消费者进入消费误区,产生错误判断,致使未能达到预期的美观效果,应当视为违约行为。

      商城一直靠边站

      “我们是冲着这个大市场的牌子来的,至于买什么品牌的产品,还要在市场里比较一下再说。”记者在大连中国家饰城里随机采访了几位正在准备购买商品的市民,他们都是冲着大市场的牌子来选购商品的。王先生夫妇也是怀着同样的心态来此选购地板的,但在整个消费纠纷中,大连中国家饰城并没有参与进来,似乎成了一个旁观者。因为市场只是商家的物业管理服务部门,并不对经营的商家的经营过程进行管理、监督、约束。在各行各业高呼“管办分离”的今天,“管”与“办”之间究竟是怎样一层关系,仍值得人们继续去深入探讨。
      直到记者发稿前,王先生家的地板纠纷仍没得到最终解决,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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