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则公益广告上说:如果地球上只剩下最后一滴水,那么它将是您的眼泪。这会成为现实——如果人类不彻底反思自己的生活方式的话。正是因为意识到了这一点,如今,举国上下都在厉行节约,努力构建节约型社会。与此同时,生活中存在的一些“合法”的浪费,也应该引起有关部门足够的重视。
工地流水一流俩月
近日,沈阳市的读者李小姐向记者反映,沈阳青年大街北方图书城原来过街天桥的那个地方,听说是要修建沈城最大的一个地下通道。就是在修建地下通道的一处建筑工地里有一个出水口一直在流水,已经流了快两个月了,还是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水就直接流到附近的草地上、人行道上、下水道里。看着这水一流俩月,李小姐十分心疼又纳闷:怎么没人来管管呢?在这么明显的位置上,大家都应该能看得到啊?
沈阳电视台日前也报道了一则消息:某处建筑工地,从清早开始就自发地有一二百辆出租汽车在那儿排队,排队做什么呢?原来这个建筑工地有一管道常年流清水,出租车司机都到这儿来免费洗车。出租车司机说,现在沈阳的水这么金贵,洗个车至少要5到10元钱,这里又不收钱,只是自己卖点儿力气,车就可以干干净净了,这么好的事儿,上哪儿找去啊!而据旁边的环卫工人说,一二百辆车是少的,三四百辆车那是正常的。
自来水公司:不是“流水”是“排水”
记者为此与沈阳市自来水公司的谢科长取得了联系。谢科长对记者说,这种流水属于工程中打的输干井排水,由于许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需要深入到地下作业,而地下作业就会涉及到抽取和排放地下水来沉降水位的问题,这是个必然的过程。但是关于地下水的取用,相关政策及执行都由市水利局来负责。
根据谢科长的介绍,这种长时间的流水其实是一种排水,是工程施工中正常出现的情况。可是,这种正常的排放,又确实是一种水资源的浪费,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来管理这种情况呢?
水利局:这种排水是合法的
从自来水公司那里得知这种情况是施工中的正常排水后,记者又向沈阳市水利局水资源处咨询相关政策与手续问题。工作人员介绍说,工程排水是有一定的程序的,不是所有的工程都可以这样排水的。首先,施工单位要到审批部门取表,填写相关信息;然后这张表会转到城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会派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勘察,认为确实需要打输干井排水的,会予以审批,最后再由水资源处发放取水许可证,经过这样的程序才可以排水。工作人员还表示,由于工程排水都是临时的,时间上从十几天到几个月不等,发证后也会作废,所以现在一般不给发证。
施工单位办理这种取水许可证是要缴纳“水费”的,按照工业用水价格的一半来收取。由于排水时间不一样,一般是按照施工记录上排水量与排水时间来计算整个排水期间的费用。工作人员表示,也有施工单位不来办理取水许可证就私自排水的,水利局下设监察科,也可根据群众举报来检查。
对于记者询问的关于排出来的水的用途是否有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表示应该没有,相关问题可以咨询节水办。
节水办:正常排水没法干预
沈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我们的工作范围是对城区内(三环以内)的非居民用水作计划、下指标,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2002年以前,像这种工程排水应该申请打井,必须向节水办报批。现在这部分权限归由水利局了。以前,对于这种工程排水,采取一部分限制,就是要求施工单位或者是将其排到河道内,或者是由施工单位存取一部分,因为施工单位其实也是需要水的,将这部分水重新转给他们利用。但是这个办法就需要施工单位隔一段距离再打一口井,使地下水重新转移,但多打一口井是要花费相当高的费用的,所以一般施工单位都不愿用这个办法。当时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因为这方面并没有相应的法规限制。
记者说许多市民都对长时间排放的地下水十分心疼,工作人员说确实是这样,可是施工单位办理了手续,属正常的排水,没有相关的法规,没法进行管理。
合法的浪费合理吗
诚然,工程施工需要这样抽水来沉降水位,但是,建筑工程的施工对城市地下水位的影响甚至对整个城市水资源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在提倡构建“节约型社会”的今天,合法的工程排水就是那么合情合理吗?
如果不合情理,那么谁来管管呢,相关单位都提到并没有明文规定如何来管理这件事情,那么,我们一方面要呼唤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出台;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希望每个人的心里都能深植下“节约”的观念。因为实际上,在很多人心里,也许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是需要管理的,出现这种合法的但确实是大量浪费的现象,也许是这种节约的意识还没有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没有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和人们自觉选择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