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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里养宠物狗的人越来越多,然而随着城市里狗的数量的增多,有关狗的投诉也越来越多。前不久,沈阳各家都市报都报道了一则消息,称沈阳一居民养了10只小狗,狗的叫声、气味,都给周围的居民造成了影响。该辖区内的和平区圆路派出所一年来接到了附近居民的近百个投诉电话。
    养狗不仅是你自个儿的事儿
      
    作者:本报记者 李菲 (2005年8月28日)

      市民:养狗不要影响别人

      家住沈阳市城北某小区的成女士有时要上夜班,据她讲,自从搬到了这个小区后,自己一直休息不好。原因就是小区里养狗的居民特别多,每天一大早,很多狗一起叫,吵得人心烦意乱的,哪还能睡得着觉。因此,成女士对养狗特别反感。吴先生是个特别爱干净的人,他也反对养狗。他说,如今人们的环境意识都很强,小区的绿化都搞得很好,可养狗的人任凭自己的狗在人行道上、草坪上大便却不处理,破坏环境不说,看了也让人恶心。在采访中,大多数不养狗的人都表示,养狗可以,但最好不要影响到别人。而很多养狗的人,认为养狗完全是个人的喜好,属于自己的私事,与别人无关。当记者问是否考虑过养狗可能会影响到别人时,大多数养狗的人都说没想那么多。
      如今,私人养狗日渐增多,由违规养狗引发的各类治安问题也日益突出。恶犬伤人,犬类噪音、污染环境卫生等问题也成为广大市民反映强烈和十分关注的热点。

      控犬大队:管理难度大

      沈阳市公安局控犬大队的朱永钢大队长介绍,据不完全统计,沈阳市狗的总量在20万只左右,其中沈阳市区宠物狗大约有13万只。由于狗的繁殖能力较强,如不加以有效控制,将会很快超过社会承载能力,对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自从1995年《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省逐渐将犬类管理和犬害控制工作纳入到法制化轨道,但朱永钢大队长介绍说,由于该规定是10年前颁布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很多的情况都发生了变化,该规定已不能随着社会的发展适应目前的情况。对于养犬的种类、品种的限制等,该规定都不能很好地适应时代发展。并且该规定是行政法规,在执行当中缺少强制力,这也限制了控犬工作的力度。
      根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中有关遛狗时间的规定,我省对于遛狗时间的规定有严格的限制,是每天的晚7点到早7点,其余时间严禁遛狗。但据记者了解,无论是什么时间,街上总会有很多的狗被主人领出来,有的甚至把狗领到人多的公共场所,朱永钢大队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介绍说,目前,沈阳市违规养犬问题比较突出,今年1至7月份沈阳市控制犬害办公室就接到市民举报投诉243件,查处各类违规犬412只,教育和处罚206人。

      解决之道:仅靠法律是不够的

      从目前有关犬类的投诉多集中在犬伤人和犬扰民等问题上,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光靠执法部门来监督解决力量明显不足。由于犬造成的邻里之间的矛盾也是法律所不能解决的,建立和谐的社会还要靠广大市民的守法意识和自我道德意识的增强。同时,朱大队长也指出,违规养犬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人们的法律意识,目前沈阳市在这方面也在积极地向我国一些其他城市学习管理城市犬的问题。
      随着居民养犬数量的不断增多,养犬所造成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我国今年年初推出的治安处罚法讨论稿,把养宠物问题作为了一个突出问题进行了讨论,可见养宠物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被提上了立法日程。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法律该如何规制养宠物的行为及该由哪些部门来管理才能够更有力度,都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建议:征收奢侈税

      养宠物是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标志,养宠物狗需要一定的费用,应该说是一种奢侈的行为,是生活水平富裕的一个象征,朱永钢大队长建议,为了加强对狗的管理,我国也可以效仿西方有些国家的做法,对养宠物狗的主人征收奢侈税,这样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宠物狗的数量,同时也能够有更多的财力投入到对宠物狗的管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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