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各地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争创综治工作先进省”活动。日前,省领导兵分五路深入我省各市督察“争创”活动的开展情况。本报本期起开辟《“争创”进行时》栏目,及时报道我省“争创”中的大事及各地在开展“争创”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争创”关键是“三新”
作者:本报记者 孟锦阳 (2005年9月11日)
日前,省政协副主席、省争创活动指导委副主任徐文才率省综治办、省司法厅有关人员组成的“争创”活动第五督察工作组,先后到朝阳、锦州、阜新三市,实地考察了基层开展“争创”活动情况。督察期间,徐文才提出“争创”活动成功与否关键要看主要领导到没到位,是否真正纳入“一把手”工程,必须在加强领导上实现“三新”。
徐文才指出,“三新”体现在:一是在认识上要有新高度。要从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辽宁、创造稳定社会环境的高度,认识综治工作对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和公平正义的意义。二是在抓法上要有新举措。要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政绩考核和“四级联创”等方面创新工作,加强分类指导,消除薄弱环节。三是在难点问题上要有新突破。重点围绕“三个防止”、“三个减少”和“两个提高”,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什么问题难就研究什么的原则,力争达到“争创”目标。
徐文才同志强调,“争创”活动要夯实基础,在健全机制和体系上下力气。要建立健全社会防控体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实行立体式、全方位、全天候的“网格化”的巡逻防范机制,落实群众性防范措施,大力发展规范化的保安服务业、开辟社会公益性就业岗位、建立城市社区治安群防群治队伍,真正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坚持把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加强“一办、两所、一庭”的建设,重点解决人员编制、办公场所、技术装备、办公经费和津贴待遇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使基层有人抓综治,有钱干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