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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教训“无赖”
      
    作者:本报记者 王庆芳 驻鞍山记者 焦志平 (2005年9月26日)

      “我有钱但就是不还你,法院的判决书在我面前就是废纸一张!”面对如此狂妄的叫嚣,庄严神圣的法律竟会变得如此苍白?许多法官向记者无奈地感叹:这些“无赖”的确让我们感到头疼!近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无赖”们的招数,研究出一整套用来降服“无赖”的“组合拳”。一位从事法院执行工作的法官告诉记者,这套“功夫”的杀伤力极大!

      “组合拳”对阵“无赖拳”

      王先生将矿石卖给了刘先生,可刘先生就是赖着不给钱。无奈,王先生将刘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令刘先生交付矿石款,可刘先生当起了“无赖”,并公开叫嚣:“你拿着判决书也没用,我就是不给你钱,你的判决书就是废纸一张!”视法院判决书如废纸,实在令人扼腕惊讶!据一法律从业人士称,类似这种在法律面前耍无赖的“赖皮”在生活中并不少见。
      是什么原因让庄严而神圣的法律判决在这些“无赖”面前变成了“废纸”?采访中,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明武告诉记者,长期以来法院一直被“执行难”所困扰,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影响了司法权威和人民法院的形象。一些执行案件,动用了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搜查、拍卖、变卖,甚至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一个主要的原因在于缺乏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威慑机制。由于缺乏执行威慑机制,尽管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当事人却仍然能够转移财产、注册新公司、照常得到贷款、继续上新项目和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近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赖皮”们的“无赖拳”,研究制定出了一整套与之相克的“组合拳”——执行威慑机制。
      由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威慑机制,是向当事人讲明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此举刚一问世,许多案件的当事人便表示要自愿履行法院判决。
      执行威慑机制究竟会有多大的杀伤力?史明武院长将这套“组合拳”一一拆解,将每一招每一式详细“亲传”给记者。他说:“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是指人民法院将建立反映执行案件信息的网络平台,并通过媒体曝光和与相关联动主体密切配合,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在申请贷款、注册公司、购买车辆、购地置产、承揽工程、经营贸易、出境和进行高消费等方面进行限制,促使其尽快履行还债义务。”

      让“无赖”寸步难行

      “如果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李副庭长语气坚定地对记者讲:“‘执行难’与诚信的缺失有关。解决‘执行难’、建立诚信社会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已经不是人民法院一家的事,决不是仅仅依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一个手段就能解决的,而是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配合与支持,采取综合性的措施来解决,形成合力。”
      “具体来说,就是共同建立起一个全社会的信息管理系统和联动的机制,对违背诚信的被执行人形成威慑,使债务人寸步难行,自觉履行债务。从我们的工作实践来看,这种威慑机制和诚信体系的建立,必将有效地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以及其他因素对执行工作的不当干预。”据李副庭长介绍,执行威慑机制还要将使执行工作的更多信息都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防止消极执行,防止执行法官滥用权力,使公众的监督更加具体化。

      必须遵循的“游戏规则”

      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均有“诚实信用”原则,这是所有民事主体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惩罚。最高人民法院明文规定,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名称及其有关情况在网上予以公布,并对公布的对象、内容、程序、变更、名单的删除等情况作出了具体规定。
      去年12月14日,最高法院再次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执行工作威慑机制。我国《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对企业经营不善、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及个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的人的责任、责任追究、人身自由限制,都分别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协助执行事项。这些法律条规都为建立执行威慑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其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让“无赖”在夹缝中生存

      记者获悉,执行威慑机制是由人民法院建立的一个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的各种信息形成客观、全面、权威的信息库,将利用新闻媒体等为平台向全社会公布,通过与银行的征信系统相链接,并借助与工商登记、房地产、工程招投标、出入境以及车辆管理等部门建立的联动机制,最终形成一种执行威慑机制和诚信体系。
      一旦被执行人被拉入“黑名单”,就说明其“资产信任度”出现了严重问题。在没有履行法律义务之前,其向金融机构融资将遇到极大困难,注册新公司、购买车辆、购地置产、承揽工程、经营贸易、出境等将受到严格限制,全面压缩赖账者的生产、经营和消费空间,甚至会严惩影响被执行人正常的个人消费,使得被执行人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付出相应的代价,缩小“无赖”们的“生存空间”!
      执行威慑机制的具体办法有:人民法院设立曝光台、建立有奖举报机制,人民法院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工商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公安机关建立信息联系机制,房屋、土地和矿业管理部门协助执行,城市建设和规划等部门停止向尚未还清债务的被执行人办理新的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目前,鞍山地区正由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在鞍山市委、政法委、人大的领导和监督下,分别与鞍山市政府的工商、税务、城建、房产、土地、矿业、公安以及金融机构和新闻媒体取得联系,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或会签共同协定等形式,共同建立这个执行威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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