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沈阳市铁西区邓女士 被投诉人:沈阳沸腾鱼乡南京街店
来电反映:昨日,沈阳市铁西区邓女士来电讲述了她吃饭遇到的奇怪事。2005年12月31日晚,为了庆祝新一年的到来,邓女士与亲友一行8人到沸腾鱼乡南京街店吃饭,结账时被上千元的账单吓了一跳,于是叫服务员拿来计算器重新计算,结果发现被多算了50余元。邓女士很生气,便要服务员找老板来,服务员出去之后很快就回来了,告诉邓女士那50多元钱是包房费,是按照饭菜价钱的5%收取的。邓女士从来没听说过吃饭还要交包房费,可是大过节的不想坏了心情,当时便决定作罢。
事后,邓女士还是觉得这事不太对劲:“以前在别的饭店订包房吃饭从来没被收过包房费啊,而且这项费用也没有在菜单上打印出来,难道因为过节就可以收取其他的费用吗?”为了寻求答案,邓女士打电话向本报投诉。
帮办经过:记者接到投诉后,迅速联系到沈阳市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关于包房费,我国法律尚无相关规定,建议记者询问物价局。拨通沈阳市物价局的12358投诉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是否收取包房费是由饭店自行决定的,物价部门也没有相关规定。
尽管如此,沈阳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些不良商家趁亲朋欢聚之时,设立了诸多收费项目,如最低消费、包房费、开瓶费等,这些收费都属于店家乱收费,是一种价格陷阱,提醒消费者警惕。另外,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酒店需要明示或事先告知,并且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