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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壁柜门退换折磨人 赔不赔
      
    作者:本报记者 刘妍 (2006年1月20日)

      投诉人:沈阳市孙先生 被投诉人:沈阳东方家园明华店

      来电反映:沈阳市孙先生在东方家园明华店订购了芬迪牌壁柜门4扇,共计2771元。2005年6月21日,东方家园来人安装时,孙先生发现整套门颜色不统一,在门上能找到4个颜色,另外,该产品无包装、无漆面保护膜、也无产品合格证。对此,商家当即表态:“一周内重新更换。”
      可是一个月后,商家服务经理才带人前来更换。这一次,又出现了其他问题:缺少上滑道、门扇装配不符。商家将门拉走,许诺为孙先生更换一套新门。10月19日,当商家再次将门送来时,孙先生还是发现了门上的划痕和凹痕,因此无法安装。商家留下字据请孙先生等待重新发货安装。
      后经多次交涉,12月12日,东方家园客诉部到孙先生家验货,当场表示质量问题属实,可以退货,但不能赔偿。孙先生认为,在这件事中,东方家园给他造成了诸多不便,他想知道自己可不可以在要求退还全部货款的前提下,追讨一定数额的赔偿。
      帮办经过:记者为孙先生联系到辽宁某律师事务所的曾律师。曾律师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有“三包”约定的,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经营者应退、换货。另外,如果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双倍赔偿。但是由于此事件起诉涉及的标的额较小,因此,曾律师建议孙先生与商家协商解决,并可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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