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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本报驻大连记者 赵雪伊 (2006年1月6日)

      投诉人:大连市甘井子区蒋先生 被投诉人:大连市甘井子华南家装材料大市场某业主

      来电反映:大连市甘井子区蒋先生来电投诉说,前几天,他在大连市甘井子华南家装材料大市场上看好了一款地板,其价签上标的是“菠萝格”牌,产地为印尼。蒋先生觉得很好,当即跟店主商定了价钱,以每平方米155元的价格买了85平方米的“菠萝格”,并交付了2000元的订金。
      回家后,蒋先生拿出交订金时开的收据,发现上面写明地板的品牌是“菠萝柚”,虽说是一字之差,可地板的价钱相差很多。蒋先生马上回到市场要求店主退货并返还订金,但是店主拒绝返还,且反咬一口说蒋先生订的就是“菠萝柚”。
      双方协商未果,气愤之下,蒋先生给本报打来了投诉电话。
      帮办经过:接到投诉后,记者联系了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发票收据上所做的“文字游戏”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欺诈行为,遇到此种情况,消费者有权利要求退货或返还订金。
      最终,经工商执法人员现场调解,店主返还了蒋先生的2000元订金。
      特别提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郑重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专业性较强的装修材料时,一定要注意收据或订货单上的产品名称、等级、原料产地、生产地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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