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大连市李女士 被投诉人:大连市西岗区某养生会馆
来电反映:去年11月底,大连市李女士按照某报纸上的广告来到位于大连市西岗区的某养生会馆应聘足疗、中医按摩师。当时这家会馆的招聘人员承诺即将进行一个月的“带薪培训”,等到会馆正式开业立刻上岗。同时来应聘的还有另外20多人,他们在通过了七天的试用期之后,一心一意地接受着所谓的“岗前培训”,等待着会馆的正式开业。
去年12月底,“岗前培训”结束后,这些应聘者突然被通知“放假10天”,但是并没有得到何时给发工资的通知。过完新年后,李女士回到会馆发现仍然没有开业,于是就找到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对方表示,因为资金原因,开业延后,至于应聘者的工资问题,也将要压后处理,让李女士等人回家等消息。
到这时,李女士已经不再相信这家会馆的这些说法,只好打来电话向本报求助。
帮办经过:记者首先为其采访了会馆的负责人,对方回答:“我并不是不开工资,只是要等上一段时间。会馆之所以给他们放假,是因为处于开业之前的修整期,事务繁杂,并没有别的意思。”
另外,该会馆负责招聘的王经理则这样表示:“我们双方并没有签订任何的协议或合同,现在会馆没有开业,如果他们拿了工资离开的话,我们对他们进行培训的技术就流失了,这个损失谁来承担?”
记者随后就此事咨询了某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孙律师认为,该会馆既然已经口头承诺要实行带薪培训,就应当按约支付工资。鉴于会馆还没有开业,对于支付的金额,双方还可以协商。虽然会馆现在可能存在资金上的不足,但是不能以此作为不支付工资的理由。
特别提示:孙律师提醒各求职者,类似的劳资纠纷多数都因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有意识地在工作前坚持签署协议,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工企业也应该主动签订合同,达到保护双方利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