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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好了 8种饮料不能喝
      
    作者:本报记者 刘妍 (2006年10月13日)
      日前,省工商局委托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盘锦等10个地区流通领域的饮料商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50个批次,42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4%。
      抽查不合格饮料商品为:盘锦市大洼县北方食杂百货商店销售的天德力大红果饮料和康元水晶葡萄,盘锦市大洼县兴旺购物超市销售的芳池养多多和哈美乐清凉柠檬汽水,鞍山市台安县正大综合批发部销售的炸果汽水和冰菲水晶葡萄,鞍山市台安县红玉批发部销售的冰茶碳酸饮料,以及铁岭县新台子镇利群自选商店销售的鲜果味饮料。
      抽查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甜蜜素、糖精钠含量超标。8种不合格饮料商品中,甜蜜素含量均超标,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100%;有3个批次商品糖精钠含量超标,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37.5%。在鞍山市台安县正大综合批发部抽检的标称为盘锦双台子区腾达饮料厂生产的“清爽”牌炸果汽水,甜蜜素和糖精钠指标均超标,为严重不合格商品。
      目前,工商部门已经对不合格饮料商品和违法经销商依法进行了处理。各级工商机关将进一步规范饮料商品市场,加强对饮料商品质量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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