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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到治安处罚 工厂可以开除?
      
    作者:本报记者 王莉 (2006年10月25日)
      咨询单位:沈阳市 某工厂
      咨询问题:付某是我们厂一名职工,平时表现还可以,但是最近因为酒后与别人斗殴被公安部门抓起来了。听说付某不光是被行政拘留,还被罚款了。厂里的几个领导商量了一下,觉得付某对厂里的影响非常不好,决定开除他。但是付某认为自己不是在厂里惹祸被公安部门处理的,不应该被开除,于是多次找到厂领导,还说如果厂里要开除他,他就上告。我们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厂开除付某究竟有没有理?
      律师解答:
      在什么情况下能够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劳动法》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关于劳动者违法犯罪,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有这样的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但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由此可以看出,国家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违法犯罪后,用人单位就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们厂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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