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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时刻,我冲!
      
    作者:本报记者 白国军 (2006年10月27日)

      人物档案

      许文有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原刑侦总队总队长)
      他屡破大案,先后参与了沈阳“1.18”爆炸抢劫运钞车案、引起中央领导高度关注的“4.05”、“8.29”专案。
      他获奖无数,“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二级英模”等。
      他从一名普普通通的侦查员做起,成为统领全省刑侦战线的带头人。

      1980年,许文有从部队转业到鞍山市公安局,如愿当上了一名刑警。
      多少危机关头,多少殊死搏斗,多少生死考验,许文有都从容面对,毫不退却,面对凶残歹徒,他曾三次毙敌于枪下,尽显一名刑警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英雄本色!

      公安战线上的“拼命三郎”

      1992年5月,时任四大队教导员的许文有刚刚从辽阳完成抓捕任务风尘仆仆回到队里,就有一条重大线索上来了:特大跨市抢劫犯罪团伙的主犯正藏匿在齐大山矿区一宿舍内。
      许文有二话不说,率领抓捕小组悄悄摸进了犯罪嫌疑人居住的小院。许文有一马当先第一个冲了进去,直扑凶犯。膀大腰圆的歹徒猛地从枕头下抽出一把锋利雪亮的剃头刀,一个反扑用手中的刀狠狠地压在了他的颈动脉上,叫嚣着:“不许上来,谁敢上来我就杀了他!”。
      当警察的,就是要在关键时刻拼命,许文有牙关紧咬,把心一横,暗自一较劲,伸出右手,“霍”地一把抓住刀身。歹徒拼命想把刀拔出来,许文有强忍剧痛,用左手掏出枪,一咬牙,用受伤的右手使尽全身气力推弹上膛,对着歹徒的双腿“砰、砰”就是两枪,凶悍的歹徒终于被制服了。
      事后,他的虎口处被缝合了12针,留下了终身残疾。许文有常爱说一句话:我是头儿,关键时刻我不冲谁冲?他不仅说到了,而且也做到了。

      老百姓眼里的“钟馗”

      1999年,全国组织开展追逃专项斗争,那年的8月12日傍晚,网上逃犯于德宝用自制左轮手枪将立山分局一名民警击伤后潜逃。时任市局刑警支队长的许文有立即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的搜捕工作,仅隔2个小时,许文有便将惊魂未定的于德宝围困在一居民楼二楼的阳台上。
      于德宝自知死罪难逃,索性豁出去跟警方拼了,趁着夜色的掩护向民警打起了冷枪。为避免更多的人受伤,尽快击毙于德宝就成为当务之急。当许文有摸黑冲上了三楼后发现,由于角度不佳,只能看见歹徒的一侧肩膀。为了精确射击,他又摸上了四楼。当时为了安全,已经撤走了附近所有居民,民警与逃犯在狭窄的地域里激烈地对射,枪声不断,枪管冒出的火花在暗夜里分外耀眼,而让人不寒而栗的是,子弹撞击在墙壁后变成了跳弹、流弹,漫无边际地四处乱窜,玻璃崩裂声不绝于耳,现场极度危险。
      许文有冒着随时都有被击中的危险,让民警从后面抱住他的双腿,而自己的大半个身子都悬出了阳台,就是凭这个杂技般的高难动作使得凶犯完全暴露在枪口之下。许文有屏息凝神,瞄准目标扣动扳机,“嗒嗒嗒”、“嗒嗒嗒”,随着两道在黑夜中分外耀眼火线,于德宝被当场击毙。从此以后,老百姓就给他偷偷地起了一个外号,称他为“钟馗”,说无论大鬼还是小鬼见了他就没一个逃得了的。

      黑恶势力团伙的“克星”

      在许文有从警的岁月里究竟破了多少起案件、捣毁多少个黑恶势力团伙、又有多少个仇人?恐怕谁都不会知道。
      翻开他的履历表,映入眼帘的是一连串数字——“3.17”伤害致死企业负责人案件,“4.01”特大报复伤害致死案,“3.08”系列杀人案、“1.20”持枪杀人案、“12.24”酒店爆炸勒索案、“8.14”杀人案,“3.27”系列杀人碎尸案,“8.05”系列盗窃、抢劫金柜案、“1.18”爆炸抢劫案……看似平淡无奇的数字背后,却承载着许文有太多的不平凡的业绩,铭刻着一名优秀党员对党的无限忠诚,饱含着一名公安民警对永保国家安宁、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责意识,更是一名公安刑警默默地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的光辉写照。
      在他担任鞍山刑警支队长第一年,不仅省、市挂牌案件全破,而且当年就比上年多破案件1296起,由于打击力度加大,2001年,鞍山市万名居民发案率是全省五大市最低,而同年人均捕教数名列五大市之首。特别是2001年全国严打开始后,鞍山警方一举打掉了72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占全省同时期打掉黑恶势力犯罪总数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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