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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拿公章签约 合同是否有效?
      
    作者:本报记者 王莉 (2006年11月15日)
      咨询单位:阜新市 某公司
      咨询问题:我公司有一批积压的炊具想出售,就号召公司的员工一起想办法。员工张某找到她在一家商场工作的朋友,让商场购买了价值6万元的炊具。我公司付给张某奖金后,按照合同约定把货物发给商场,可是此时商场却表示他们根本没跟我们公司买过炊具,合同是他们公司内部的一名员工拿盖有商场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跟我们公司签的,他们公司不会承认这份合同的法律效力。现在炊具在他们手中,他们却迟迟不支付货款。我们公司应当怎么做才好?
      律师解答:
      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这是一起涉及表见代理的合同纠纷,双方的焦点在于合同究竟有没有效。表见代理,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但在外观上足以使一般的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代理。表见代理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本人,法律使之具有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以保护动态交易的安全和经济秩序的稳定。本案中,商场的员工如果具备有代理权的外观,比如经常代表公司签约,并具有某百货公司盖过章的空白合同书,足以使你们公司相信他有代理权。那他的行为就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应当由被代理人即某商场来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即按照合同要求收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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