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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没经法院 可否强制执行?
      
    作者:本报记者 王莉 (2006年12月13日)
      咨询单位:鞍山市 某公司
      咨询问题:去年我们公司与某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某贸易公司购买我们公司的一批货物,并向我们公司支付货款60万元。合同签订之后,我们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某贸易公司交付了全部货物,但是某贸易公司在付了20万元货款之后,却一直不愿再付款。我们双方在多次谈判之后,达成了一份和解协议,某贸易公司答应在今年年末之前分三次付清全部剩余款项。为了保证这份和解协议有效,我们公司又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这份和解协议的内容又做出了仲裁裁决。直到现在,某贸易公司依然没有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我们想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我们之间的和解协议只通过仲裁委员会确认了,并没有经过法院。法院能对这个和解协议强制执行吗?
      律师解答: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虽然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是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协议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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