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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斗
      
    作者:本报见习记者 刘孝斌 (2006年12月20日)

      经过近15天的不懈努力,在没有现场物证、现场已经人为破坏情况下,专案民警们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并最终查获真凶,将涉嫌杀害董凤兰(女,54岁,建昌县养马甸子乡本街村张起沟村村民)的犯罪嫌疑人刘文龙(男,38岁,同村人)抓获。目前此案件已经移交到法院,等待刘文龙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女主人神秘失踪

      今年5月2日,董凤兰的女儿刘玉梅从承德婆家返回娘家探望孤身一人在家的母亲,发现母亲不在家中,房门紧锁,打听邻居也说好几天没看到她的母亲。撬窗进屋也未发现异常,又到亲属家寻找,所有亲属都说没有看到她的母亲。寻找了七八天,见情形不妙,便向建昌县公安局报案求助。接报案后,刑警大队民警及鉴定所技术员火速赶往现场。
      这是一个普通农家的房屋,东西屋加厨房共三间,董家外屋门及屋里门均上锁。民警进屋后没有发现异常。邻居反映,董家挂上窗帘很反常。这时民警曹向军说:“咱们到西屋看看大缸吧。”鉴定所所长李红与曹向军拿下大缸上的簸箕,下面是一个蒸屉,这时发现缸内有水并漂浮着一些杂粮,民警用木棍向缸内一挑,缸内水立现红色,又一挑,挑出一件衣服,民警当即伸手向外捞,抬出一块捶衣服的方石,接着一具女尸浮出水面,死者脖子上有刀伤。正是失踪多日的董凤兰。屋内肯定是第一杀人现场。
      经仔细勘查,民警们发现墙壁被人用布擦过,屋地被水清洗过。窗台上、炕上虽留有多人的脚印,但经比对足迹,系亲友寻找死者时留下的。董家东屋为杀人第一现场,犯罪嫌疑人对现场进行了伪装。

      “地毯式”的排查

      张起沟村是个狭长的山沟,二里多地散散落落的都是一个村民组的百十户人家,沟外是一个乡级公路,一天通一趟班车,交通比较闭塞。专案民警逐户进行了认真的调查走访,小村庄共103户,最近的一家与被害人家不过40米,近一段时间来,没有听到被害人与谁有过矛盾纠纷以及打斗声音,未发现异常情况。民警还访问到,4月26日被害人还同本村李某某去本乡房申沟村赶集,曾买过高粮米等。
      5月2日县局召开案情分析会,确定此案件为他杀。结合尸检,专案民警经分析认为,作案人作案时间应为4月26日。据此,排查的范围以本村人男性为重点对象。根据女主人天黑即关门,一般人叫不开门的生活习惯,因此熟悉她的人作案可能性较大。根据现场被破坏、作案人反侦查能力较强,还应重点排查有前科劣迹、身上可能有刀伤、衣服有血迹的14周岁以上男性公民以及案发后外出打工人员。

      寻踪觅迹

      大量的走访工作随即展开,排查了全村80多名男性公民,走访了103户村民。根据掌握的情况,该村共有8人在案后去沈阳打工,并通过其家属掌握了这8人在沈阳打工的位置。5月6日,刑警大队教导员马志祥带领副大队长张海悦、民警曹向东、赵方东在沈阳市于洪区松山小区建筑工地找到了刘某某、朱某某等人,经询问,一一排除作案嫌疑。
      5月15日,结合沈阳工作的情况,教导员马志祥和副大队长张海悦、三中队长曹向军、现行中队长李学民、民警蔡晓成再赴养马甸子乡案发地,展开细致的调查。细心的民警曹向军与蔡晓成负责核实第9名案发后外出打工人刘文龙。曹向军、蔡晓成走访时,发现刘文龙的弟妹的证实存在疑点,刘文龙不是3月19日外出的,同村有人证实在案发期间发现刘文龙在家中,系案后出走。民警进一步工作发现刘文龙3月29日外出打工,而刘文龙的亲戚对刘文龙打工的住址一问三不知。看来刘文龙有重大作案嫌疑。

      刘文龙“投案”

      刘文龙,男,38岁,曾因强奸幼女被判9年徒刑,村人称其为超智商,是有名的“小诸葛”。民警迅速向该村在外打工的人员探问其下落,但没有进展。民警扩大范围,向外村在外打工人员查找刘文龙的下落。在沈阳打工的刘文龙得知建昌县公安局在查找他时,自称没事,并于5月17日返回家中,到派出所讨清白。
      细心的民警一眼就发现刘文龙手臂上的新鲜伤痕,就追问其受伤的原因。刘文龙一再声称,他的伤有一处是与媳妇生气时,被媳妇挠的,还有一处抓鸡时鸡蹬的,而且手臂也被油烫伤过。手臂的外伤合情合理。而且刘文龙还说:“如果我有毛病,我早跑远了,还能主动送上门来,谁那么傻。”专案组经过讨论,更加坚定做细工作,与刘展开心理战的决心。
      5月17日午后,法医李郡对刘文龙的外伤进行了检查。仔细观察后,李郡肯定地说:“你的外伤既不是鸡挠的,也不是油烫的,你在撒谎。”闻听此言,刘文龙浑身颤抖,竟虚脱了。察言观色的民警当即乘胜追击,4个副大队长对其展开攻势,刘文龙一会说他的外伤是鸡蹬的,一会又说不是媳妇挠的,已破绽百出;又说他4月23日晚上在村里大道上看到死者屋里坐着一个人,是死者的小叔子,他看得非常清楚。再问刘文龙,竟一言不发,始终回避主要问题,警方当即对其刑事拘留。

      真相大白

      5月19日,副大队长孙长华及民警曹向军,二赴沈阳,找到刘文龙的妻子进行核实,发现刘文龙与其妻说法出入很大。当日夜,另一组民警正在被害者家里进行实验,拉上窗帘,屋里点上灯,一个人坐在炕上,面向窗外,大道上的人向屋里看(经民警实测16米),根本辨不清屋里人的模样,即便是在院子里,也看不清屋里坐着的人。正像曾寻找被害人的邻居说的那样,由于挂着窗帘,他们白天都看不清,被迫撬开窗户才看清屋里有没有人。刘文龙肯定在撒谎。
      5月24日上午,根据一段时间的工作进展情况,刑警大队长韩雪峰向局长田一中、政委张月林、副局长张文华汇报情况后,立即在办公室召开刑警大队全体民警会议,进行详尽的案情分析后,调精兵强将,分成两个组进行审讯。第一组由闫玉杰副大队长负责,组员是副大队长孙长华、中队长牛文发、中队长曹向军;第二组由王宝才副大队长负责,组员是副大队长张海悦、中队长李守富,民警张强。两组民警围绕一个突破口,精心拟定审讯方案,与刘文龙斗智斗勇。
      民警以刘文龙撒谎为突破口,对其展开心理攻势,政策攻心与打消其侥幸心理并用,并适时出示走访的部分材料,刘文龙越来越不能自圆其说。经过一天一夜的较量,最终心理防线崩溃,刘文龙如实供认了杀害董凤兰的经过:农历三月二十六(公历4月23日)晚上,董凤兰找刘文龙到她家协商刘文龙家的树遮挡董家地的事情,话不投机,两人发生口角,一时失去理智的刘文龙,抄起菜刀向董凤兰脖子砍去,致董凤兰死亡。
      见人死后,刘文龙呆立一会后开始掩盖罪行。他将董凤兰的头脚向下藏到一直径约1米高约1.4米的空缸内,用董凤兰的衣裤盖在上面,倒入杂粮,用捶衣石压住后,又倒进了五盆水,上面又用簸箕等物盖上,然后逃回家中。考虑到还有一些痕迹,第二天晚上,他又潜回死者家中,用水洗净地面,用抹布擦干墙壁血迹,又将死者鞋等物品扔到村南头大井里,并拉上死者家的窗帘,锁上屋门后外出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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