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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三部被称为“性交易”实况的录影资料在网上曝光,2006年的娱乐圈又掀起一场名为“潜规则”的黑色风暴。三部网上公布的录像将喧嚣多年的娱乐圈“潜规则”疑团由“抽象”上升为“具体”。公布录像的女演员张钰一再表示,自己此举是为揭露演艺圈“上床才能上戏”的丑态。但是,她是否就能以“正义”的名义向录像“男主角”开炮吗
    张钰事件:是揭批还是耍泼?
      
    作者:本报记者 王莉 (2006年12月4日)

      娱界大事:“人体炸弹”轰炸演艺圈

      眼下,最火的网络红人非张钰莫数。自11月14日起,她陆续公布了三部类似“人体炸弹”的性爱录影,由此吸引来了众多目光。且不说这些目光是同情、敬佩,还是鄙视,起码张钰实现了她的目的。那就是把演艺圈“上床才能上戏”的“潜规则”搬到众人眼前,“让那些人无法再安坐炕头”。有些人确实坐不住了,演艺圈一下炸锅了。

      大胆揭露还是无中生有

      张钰以一种“大无畏”的姿态站到了台前,反复说自己不惜一切代价要做的事情就是“揭开演艺圈的黑幕”。但是,当媒体将话筒对准演艺圈的众多名人时,却得到高度统一的答案:张钰说的“潜规则”并不存在。在他们“没听说”、“不知道”的言语中,张钰似乎成了一个以录像要挟导演,给演艺圈泼脏水的“阴险小人”。
      演艺圈名人们对张钰的反感已经溢于言表,有位男演员在接受采访时说:“我要是黄健中,我就坦诚地说‘我就是把你睡了,我就是不用你,怎么了?’。”甚至有位女演员向媒体表示,张钰跟导演进行“性交易”本身就是违法的,是卖身。

      是勇者还是赌徒

      当张钰与整个演艺圈闹得不可开交时,媒体和网络已经开始了对此事褒贬不一的品评。有人在网上发表文章盛赞张钰“舍生取义”的高尚之举,称她是个勇敢的女人。不过也有人冷静地分析张钰这些年来的举动,认为她是个处心积虑,要“用青春赌明天”的赌徒。还有人冷眼旁观,狠狠地说:“两边都不是什么好人”。
      公众的多元化评论恐怕会令张钰隐隐失望。她原本希望公布录像后,公众会对这些男主角们进行道德上的谴责。但是从这些评论来看,与板起脸来批评那些导演“不诚信”相比,公众更喜欢品评张钰这么做的前因后果,甚至张钰本身。当张钰愤愤地向媒体指控所谓“文化人”的丑陋嘴脸时,可能她没有想到,在道德多元化的今天,何为“丑陋”,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了一件见仁见智的事情。

      “潜规则”提法欠妥

      当记者邀请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思宁评价张钰宣扬的“潜规则”时,这位专家却告诉记者,她对这种“潜规则”提法表示怀疑。张思宁表示,“潜规则”应该是指潜藏在某个亚文化群体中,并不为圈外人所知的规则。既然称其为“规则”,它就应当具有被普遍遵守的特性。但是,张钰“揭露”的演艺圈所谓“上床才能上戏”的“潜规则”是否是这个亚文化群体普遍遵守的规则,值得怀疑。
      张思宁表示,虽然可能演艺圈演员和导演之间有“性关系”是现实存在的情况,但我们也不能千篇一律地认定这就是“性交易”,就是“潜规则”。从人类在行为中总会带有一定的感情成分。所以,当导演决定任用哪些演员时,那些与他有亲密关系的演员自然更容易脱颖而出。演员可能用“性”来与导演进行感情上的培养,从而形成一种亲近的关系。而感情本身是很微妙的,当无法分辨两人究竟是“为角色而性”还是“为爱而性”时,就不能武断地说这叫做“性交易”。

      虚拟法庭:如果起诉胜算如何

      尽管张钰与录像中的男主角没有走入法庭,但我们不妨替他(她)先走一步棋,预测如果有人起诉,这场诉讼将会是怎样的结果。
      张钰虚拟诉求:“这些人都是强奸!”

      强奸罪很难成立

      省法学会会员王乃龙表示,如果张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处与她进行“性交易”的导演们强奸罪,这个要求恐怕很难实现。因为从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定义来看,“强奸”应当是“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行为”。而“性交易”则是一方以“性”为筹码进行的一种交易,这其中包含双方自愿的成分,无法构成“强奸罪”。
      如果张钰认定导演用“想要上戏,必须上床”来要挟她,是否“强奸罪”就能够成立呢?王乃龙表示,这需要有充实的证据。虽然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利用上下级或特殊关系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也可以构成“强奸罪”,但是从张钰每次都为自己“性交易”保存录像资料这一细节来看,她是具有一定主动性的。仅从录像带本身来看,无法得出“她是被迫的”这一结论。
      王乃龙还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性”的态度也逐渐宽容。以前曾经是重罪的“通奸”现在已经不再是犯罪。现在涉及“性”的犯罪行为仅仅是“强奸”和“卖淫”两类。对于张钰揭露的“性交易”,法律已经将对它的评判权交给了道德。
      导演虚拟诉求:“公开录像侵犯隐私权!”

      胜了法律输在道德

      中国法学会会员李振革表示,如果录像的男主角们到法院起诉张钰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其结果很可能是胜诉。因为即使录像的内容是真实的,张钰所说的“性交易”确实存在,这也属于个人隐私,不能随意公开披露。张钰在网上公布“性交易”录像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中,隐私权是归入名誉权进行保护的。因此,从法律上来讲,他们很可能胜利。
      李振革也表示,从道德角度看,这些导演拿着手中的选演员权跟女演员进行“性交易”,显然是非常不道德的。但是我国目前法律并没有规定“性交易”是一种违法行为。“性交易”本身并不在法律调整范围之内。“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因此,我们无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但是,在“道德法庭”上,他们将受到谴责。

      张钰“进攻”时间表:

      2003年12月:张钰通过北京某媒体,将自己与著名导演黄建中进行“性交易”的过程公诸于众,并称自己手中有大量证据。
      2005年1月:张钰将黄健中、张纪中和于敏三人起诉到法院,称这三人在其发表的评论文章中侵犯了其名誉权。
      2006年9月:在张钰对一审法院的“三人不构成侵权”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2006年11月:张钰开始通过媒体见面会、网上公开录像带等手段,向自己曾经的“性交易”对象们发动强大“攻势”。战火就此点燃。

      真实版本:强奸罪PK诽谤罪

      2001年在美国也发生了一件令当事人十分尴尬的性爱光碟事件。希尔顿酒店集团女性继承人希尔顿与前男友理查德的激情性爱录像被人公布在互联网上,一度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
      光碟公开后,光碟里的男女主角被搞得身败名裂,他们两人也因此互相起诉。希尔顿家族指控理查德恶意拍摄这部录像,并称他是一名强奸犯,要求法院通过正确途径保护派尔斯的个人隐私和肖像权。理查德则称这是他的客户朋友偷取这盘录像的,并非自己有意将性爱录像公然在互联网上播放。另外,理查德对希尔顿家族辱骂自己是一个强奸犯十分气愤,他在2004年向法院提出诉讼,指控希尔顿家族犯有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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