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欠条索款 公司怎样维权?
作者:本报记者 王莉 (2006年12月6日)
咨询单位:沈阳市某公司
咨询问题:几个月前,公司的一位股东顾某将股权转让给别人,退出了公司。在退出公司后,顾某曾经提出要公司补发欠他的工资,还要公司支付使用他汽车的使用费。但是,因为他只是公司股东,不是公司员工,根本就没有工资。而公司也没有长期使用他的汽车,大部分都是他自己在使用。因此,公司并没有理会他的要求。可是最近,他竟然拿着一张盖着公司公章的欠条到法院把公司给告了,要求公司归还欠他的工资和车辆使用费5万元。因为顾某离开公司时就拿走了公司公章,直到他到法院起诉,他都没有把公章还回来。所以这张欠条肯定是他自己写的。公司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律师解答:
因为他要求的两个款项都需要在公司账目有所反应。所以,你们可以用公司账目上没有对这两项款项的记载来驳斥他的诉讼主张。你们也应该向法庭举证证明欠条上的公章一直掌握在顾某手中,来质疑欠条的真实性。因为你们手中存在大量证据,胜诉的可能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