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沈阳市陈女士 被投诉人: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一家酒店
来电反映:昨天中午,陈女士和4位朋友到广宜街附近的一家酒店吃饭。等到结账时,发现账单上凭空多出了15元钱,对此,服务员的解释是,这15元钱是每人3元钱的“茶位费”。可是在就餐之前,服务员并没有告诉陈女士喝茶也要收取费用。
无独有偶,几天前,张女士和同事在大南街附近的一家酒店就餐后也被强行收取了每位3元钱的“茶位费”,而当张女士拿着手巾板欲出店门时,却被服务员拦了下来,声称:“手巾板是要回收利用的,不能拿走。”张女士诧异地问道:“那3元钱不是手巾板钱吗?”服务员嘴一撇说:“茶位费就是茶水钱,不包括手巾板。”张女士一听气更不打一处来,叫来饭店老板质问道:“既然茶水要收钱,为什么就餐前你们不说一声?”谁知,老板理直气壮地说:“就这规矩,你爱来不来。”
帮办经过:据记者走访发现,春节前后,沈阳的一些酒店生意火爆,没有预订临时去就餐简直就插不进去脚。如此火爆的人气为一些酒店“趁火打劫”提供了可乘之机,然而服务质量与平时相比却大幅下滑,饭菜价格暗中上调,“茶位费”、“服务费”、“最低消费”等不合理收费也纷纷登场。
省消协刘宏告诉记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而酒店事先不告知消费者茶水收费,令消费者无从选择是否接受这种服务,事后又强制收取“茶位费”,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刘主任提醒消费者,如果遇到酒店强收“茶位费”的情况,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