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王红日荣膺全国检察系统“十杰”
第六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评选已经揭晓,我省海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红日榜上有名。此次“十杰”评选活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日报社联合14家新闻单位共同举办。评选活动启动于2005年12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事检察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给组委会。组委会审核后,将32位候选人的事迹公布在2006年1月10日的《检察日报》及正义网上,群众通过报纸选票、手机短信和网络方式进行投票。在群众投票的基础上,有15位候选人入围。最后,由主办单位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评出“十杰”。
王红日明日座客《东方之子》
我省海城市检察院检察长王红日荣膺第六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东方之子》预计于明日(2月21日)18:14分—19时播出对王红日的个人专访。
敬请读者留意。
辽宁法制报:面对威胁你没有担心过自己或者家人的安全吗?
王红日:我常跟家里人说,既然我选择了这个职业就没有退路,如果担心安全问题,当初我就不干这行了。
辽宁法制报:想没想过如果真的有一天出了事怎么办?
王红日:那也得面对着,人死是必然的,早死还是晚死是偶然的,既然从事了高风险的职业,就不能思考这些问题,越思考负担就越重,只有靠着职业的信念大胆地向前走。
辽宁法制报:一个好的检察长最应该思考的是什么?
王红日:一个好的检察长应该更多地去思考如何带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管理工作。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检察长不可能亲自去办好每一件案子,只有带出一支过硬的队伍,让每一位办案人员都成为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的检察精英,才能保证人民群众对我们所办的案件满意。我的队伍管理好了,我这个检察长才算当好了。
辽宁法制报:当你顶着压力结束了一些棘手的案子后,你最先想到的是什么?
王红日:我问心无愧了,嫌疑人得到了应有的处罚,受害人的利益得到了保护。
辽宁法制报:从事了11年的检察事业你有什么体会?
王红日:我很热爱这份事业,不愿与检察事业分离。检察事业是一份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的事业,我从内心深处感觉到检察事业的神圣。
辽宁法制报:你怎么看待“十杰”荣誉?
王红日:“十杰”是巨大的荣誉,更是肩头一份沉重的责任。一个人真正的“杰出”,不仅仅是“自己做得更好”,同时你要能够让所在的集体发挥最大的功效,承担起社会和历史的责任。今后,我将把荣誉所赋予的压力变成动力和责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作出更多成绩,更要影响和带动全院干警,更好地发挥榜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