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21-0039
邮发代号7-99
辽宁日报传媒集团出版
  • 维权
  • 投诉中心
  • 文章查询


  •   
  • 人民法院公告查询
  • 调 查
  • 您最喜爱的维权版块栏目?
  •      察看投票结果
    楼房“商住两用” 没有规定
      
    作者:本报实习记者 栾春洁 (2006年3月10日)

      投诉人:沈阳滨湖俪园周先生 被投诉人:滨湖俪园

      来电反映:位于沈阳市青年公园北侧的滨湖俪园,于1993年竣工,是分为A、B两座的28层高档住宅公寓。前几年,这幢住宅公寓突然增加了许多商户,在原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住宅公寓成了“商住两用楼”。
      昨天,滨湖俪园的住户周先生向本报打来投诉电话反映滨湖俪园的问题。周先生说,1996年,周先生的女儿考入沈阳市第二中学,为了方便孩子学习,一家人决定搬入交通便利、风景别致的沈阳滨湖俪园。可谁料入住几年后,滨湖俪园出租、出售房屋用作商务的情况越来越多。周先生说,有一天他送女儿早起上学,一开门,竟看到几个小伙子坐在自家楼梯口吸烟、打闹,经过盘问,周先生才知道小伙子们是同层刚搬来不久的运输公司的员工。周先生想知道,住宅楼可以作为商务楼出租和出卖吗?
      帮办过程:接到周先生的电话后,笔者来到负责滨湖俪园物业的宝龙物业公司,据物业负责人介绍,楼内有相当多的住户把房子外租商用,“商住两用”也非常普遍。笔者随后采访了几家住户,他们纷纷反映,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里成了“商住两用”楼,不仅导致两部电梯超负荷运作,业主的卫生和安全也无法得到保障。
      辽宁某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说,业主应当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房屋,封闭式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非沿街底层的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否则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目前,将住宅用作商业用途的所谓“商住两用楼”并未得到国家的认可。从工商管理部门的政策来看:只要是有产权证的房屋且房主同意,该房产就可以作为公司注册地使用,是否可以审批通过,还要经过环保局审批,要看是否扰民。如果环保局通过,则民居也可以作为商务办公用房。由此看出各主管部门对“商住两用楼”尚无统一的管理规定。

     辽宁法制报版权所有 Email:webmaster@lnfzb.com 辽ICP备05014795号
     本站所有内容严禁盗用,如发现,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