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大连市刘小姐 被投诉人:大连市某公园滑雪场
来电反映:
情人节那天,刘小姐和朋友一起来到大连市内某公园的滑雪场内滑雪。她按照规定在售票处租了一双滑雪鞋,就乐呵呵地上了雪道……可是由于是第一次滑雪,刘小姐摔了好几跤。当大伙儿玩够了一起去换鞋的时候,管理人员却说刘小姐的滑雪鞋鞋底出现了裂痕,是由于刘小姐使用不当造成的。
刘小姐纳闷,自己只不过摔了几跤,这样就能把鞋摔裂?她马上怀疑这双滑雪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双方争执不下。公园管理人员表示,刘小姐应交纳300元押金,等到滑雪鞋的厂家鉴定结论出来之后再处理。为了尽快脱身,刘小姐无奈之下交了押金。但是半个多月过去了,该公园一直没有回音,难道自己的押金成了赔偿金?昨日,气愤的刘小姐打来电话寻求帮助。
帮办经过:
记者观察到那双滑雪鞋上并未标注生产厂家,鞋内和鞋底的商标也是不一致的,很有可能是假冒劣质产品。随后记者联系了大连市中山区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和刘小姐一起来到该公园的滑雪管理处进行现场调解。执法人员要求公园提供出该滑雪鞋的进货发票,对方无法提供并无法说清楚生产厂家。在工商执法人员的督促下,该公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当场退还了刘小姐的押金300元,并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