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美容:我的地盘我做主?
作者:本报见习记者 张鹰 (2006年4月26日)
来电反映:
日前,本报记者接到一名女读者的投拆电话,称其在人行道上,无故被一桶水弄湿了双脚。这名家住沈阳市沈河区的李女士说:“我当时在人行道上走着,由于在这条街上有两家挨着的汽车美容店,其停车场很小,车多时工作人员就在人行道上清洗汽车,我绕着车走,可没想到,一不留神,还是被汽车美容店的水桶给绊倒了,洒了一脚水。这虽说是自己不小心造成的,但是人行道本来就是给行人使用的,而且当时人行道上由于洗车被弄得非常脏。世园会眼看就要到了,这样的人行道太影响市容了,希望相关部门能管一管。”
记者随后来到了李女士所说的鹏赞汽车美容店,就像李女士所说,工作人员正在人行道上擦洗汽车,人行道被前来“美容”的车占满了。随后记者又在和平区、大东区都发现了这样占道经营的汽车美容店,生意兴隆时,车水马龙,影响了路人的行走。
帮办经过: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咨询了沈阳市行政审批沈河办事大厅管理办公室交通窗口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汽车美容不允许占用道路。随后记者又从沈阳市交通局大东分局得知,现在对于汽车美容占道,只能由交通局监督,交通局接到投诉后,将对占道的汽车美容进行警告,责令其恢复道路原貌,严重时才能处罚。据记者了解,汽车美容还是一个新兴的行业,目前这方面的条例还很滞后,《沈阳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包括占用道路经营。但是没有更进一步关于处理、处罚等的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