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辽宁省葫芦岛市消防支队180多名官兵,连续奋战96个小时,扑灭了在液化气站内燃烧的液化气槽车大火,保住了附近农村千余名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官兵们用自己的身躯挡住了一颗随时都有可能爆炸的“不定时炸弹”,他们用手中的水枪,撰写了中国消防史上极为精彩的一页。
险象环生
消防官兵排险惊心动魄
3月25日11点25分57秒,辽宁省葫芦岛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葫芦岛市宏达物资有限公司沙河营液化气站报警,称正在该站充装液化气的一辆液化气槽车起火。
接警后,管区内的连山特勤中队消防官兵便立即奔赴火场。消防车拉响警报,飞驰奔向位于葫芦岛市近郊的沙河营液化气站。大风迎面吹来,距火场还有一段距离,战士们就看到了远处腾起的滚滚浓烟,与滚滚浓烟相伴的还有一团团火焰不断冲上蓝天。
到达现场后,消防战士迅速投入战斗的同时,葫芦岛市消防支队还迅速调集了各地中队和相关企业专职消防人员。园林处也派出了3台绿化车到场支援。
一辆辆红色消防车,箭一般插向这个城市近郊的火场。很快,23台战斗车辆,180名指战员便聚集到正在猛烈燃烧的液化气槽车周围。一场与火魔短兵相接的战斗,迅速打响。
火场的情况,让指战员感到危险非比寻常。
这座液化气站设有50立方米液化气贮罐2座,100立方米液化气贮罐1个(建成未投入使用),共储有液化气约40吨。站的东南方向1公里外为葫芦岛碳素有限公司,西北为一座山丘,南面、北面1公里外为村庄。
着火液化气槽车设计容量为25吨,距离站内罐区约33米,当日充装液化气约18吨。着火部位为槽车两侧阀箱内的气、液箱阀门和紧急切断阀及槽车尾部排污阀。由于1公斤液化气与空气混合浓度达到4%时,能形成12.5立方米的爆炸性混合气,爆炸威力相当于10-20公斤TNT炸药的当量,因此,液化气槽车一旦发生爆炸,将引起罐区连锁爆炸燃烧,站内共有约40吨液化气,其威力相当于引爆400-800吨左右TNT炸药,现场将夷为平地,周围学校、村庄、企业将受到严重威胁,后果不堪设想。
消防战士手握水枪与烈焰展开近距离“搏杀”,烈焰一会儿小了下去,一会儿又蹿起10多米高。
“坚决不能让附近百姓处于危险之中,必须立即疏散群众!”火场指挥人员果断下令。疏散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3公里外设置了警戒线。沙河营乡出动了50多名乡村干部,到液化气站附近的村屯中挨家通知和动员。开始一些村民不愿意搬走,乡村干部就给他们讲危害性和危险性。葫芦岛市公安局副局长、连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连山区公安分局局长杨耀威专门抽调了70名公安民警会同当地派出所人员疏散群众1100余人,并对火场周边危险区域路段实施了24小时交通管制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附近的张把屯小学174名师生从25日起停课,敬老院里的30多位老人也得到了妥善安置。
在灭火现场,市消防支队政委支海龙等领导一直在距离着火的液化气槽车十几米的地方指挥战斗,并冒着危险,对液化气站的情况进行勘察,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与此同时,在葫芦岛市委、市政府责成连山区委、区政府全面负责灭火救援工作后,葫芦岛市消防支队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及时成立火灾事故处置总指挥部,由连山区区长支剑峰任总指挥,省消防总队参谋长李金华、高级工程师张成学、市公安局副局长杨耀威及支队政委支海龙、连山区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副总指挥,支队政委支海龙任现场总指挥。下设灭火救援、后勤保障、工程技术、安全警戒、事故调查、医疗救护、新闻报道等七个小组。灭火救援有序地进行着。葫芦岛市委书记陈晓琨,常务副市长崔枫林,副市长杜公骥,副市长、公安局长暴若雁等领导得悉火情后也赶到现场,指导灭火救援工作。
副市长暴若雁放心不下火场的情况,26日晚10点顶着寒风赶到现场,了解扑救情况,指导灭火救援工作。他一再叮嘱消防支队的领导,一定要注意火情,保证参战官兵和周围群众的安全。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转眼夜幕降临。液化气站院子里的烈焰照红了半边天,消防官兵轮换着吃了盒饭,然后又冲上一线。晚上气温降到零度以下,消防战士仍然紧紧地抱着冰冷的高压水枪,与火魔“拚杀”。
黎明来了,熬红了双眼的消防官兵好像看到了希望,但是这火场的第一个黎明,只是一场恶战的开始,更漫长的战斗还在后头。
连续作战
消防官兵在火场竖起一座丰碑
3月26日,辽宁省消防总队参谋长李金华和高级工程师张成学专程从沈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救援指导。省里的专家、葫芦岛市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工程师与化工机械方面的技术人员一起在火场研究排险方案。从接到报警的那一刻起,葫芦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安监局的领导就始终深入在火场一线,参与扑救工作。面对大火,大家集思广益。有人提出一种方案,就是在燃烧的罐体旁挖一个大坑,大坑里灌满水,然后将槽车推翻到大坑里,这样槽车罐体中的液化气就从水里冒出来,然后在水面燃烧。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能够保证罐体本身不受到灼烧,一直浸在水中,这样还可以减轻消防人员的工作压力。
另外还有人提出,用拖车将槽车拖出液化气站院内,拖到农田中。技术人员在外面勘察了近一个小时,然后开始研究各个方案的可行性。先前的两个方案都被省消防总队的专家所否定。张成学工程师说,如果拖车,现在槽车后面8个轮胎已经全被烧毁,加上连续喷水,地面已经非常松软,在后面用车一拽,罐体后面就要扎到土里,如果罐体受力不均,力气太大,弄不好会将罐体撕裂,这样就会更危险。张工程师还分析说,如果将罐体推到大坑里,液化气在水面燃烧,虽然不再灼烧罐体,但是液化气燃烧的火焰最高的可以达到80米,如果遇到大风,将火焰吹向后面的储气罐,将会引发后面的储气罐爆炸。
最后技术组认为另外一套方案可以尝试,那就是在罐体右侧用软管引流,加快罐内液化气排放,并点燃,这样可以节省时间,避免更大的危险。但是,后来这套方案也因为技术原因没有实施。
专家论证结果认为,着火点位于法兰内部,且呈现不规则泄漏,多处燃烧,不具备堵漏条件。也不宜将槽车拖离或吊离现场。槽车两侧阀箱内的气、液箱阀门全部烧毁,紧急切断阀由于高温作用自动关闭,经尝试由导管向外导液无法实施。因此,最稳妥的办法就是不间断地冷却罐体,使着火点维持相对稳定燃烧,防止发生爆炸,直至槽车罐体内气体燃烧完毕。
水,火场一刻都不能断水。
缺水,火灾现场附近缺少可用水源,必须到10公里外市区运水。于是,一条由20余台水罐消防车组成的运水长龙,便从进火场的那一刻起就没断过。
大量的冷却水流到农田里,形成了一个“湖泊”。为了节省用水,也为了减少消防官兵的辛劳,3月26日晚上,一辆挖掘机开来,挖了一个蓄水坑,并架上了手台机动泵,循环利用冷却罐体的水。这样可以支持两支水枪工作。就这样,火场设置的4个水枪阵地上,每次4个水枪手,每隔一段时间轮换一回,不间断地冷却罐体。
无畏无惧
与火魔战斗到最后
公安部消防局十分重视此次灭火救援工作,部局值班室和战训处多次电话了解询问现场情况,并就处置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3月28日20时,公安部消防局陈家强政委在听取了葫芦岛市消防支队政委支海龙关于现场情况的电话汇报后,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就下一步火灾事故的处置工作相关事宜作出了重要指示,并代表公安部消防局及本人对参战官兵表示亲切慰问,同时陈政委还转达了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对参战官兵的慰问。
支海龙政委在接到陈家强政委的电话慰问和指示后,当即向市消防支队的班子成员及全体官兵传达了上级指示精神。来自北京的问候鼓舞了参战官兵,战士们的劲头更足了,连续几十个小时的疲劳,化做了动力,个个摩拳擦掌,誓夺最后胜利。
长时间的战斗,参战官兵体力严重透支,由于休息不好,有时大脑已麻木了。但是,战士们依然挺立在熊熊烈火面前,不停息地战斗着,分不清白天和黑夜,感觉不到饥饿与寒冷。
参战消防官兵的钢铁意志也感染了葫芦岛市民,从3月25日晚开始,市民得知火灾情况后,纷纷在市、区广播电台为消防指战员点歌,祝福平安。3月26日上午,葫芦岛市龙峰汽车修配厂经理带领3名汽车修配技术人员到达火场,主动提出为消防战斗车辆提供车辆维修来保证灭火战斗,并轮流派人24小时在火灾现场待命。
3月27日,建设部(沈阳)煤气热力设计研究院史国栋工程师,通过多方途径将电话打到现场指挥部,提供灭火方案。
3月28日凌晨3点,因长时间远距离运水,一辆企业队消防车抛锚,现场联系到一个体施救车,车主得知是在灭火救援现场需要车辆处置,立刻赶到并且执意不收分文。
3月28日晚9点,市民马先生自己买来5箱露露饮料及2箱香蕉,前往慰问一线官兵并叮嘱要注意安全。
连山特勤中队长张旭光的未婚妻,得知情况后,买了50双绣花棉鞋垫、口香糖、矿泉水送到火灾现场。
3月29日,扑救进入第4天,消防官兵都已极度疲惫。同时,他们也看到了胜利的曙光——液化气罐体内的液化气快烧尽了。
29日上午9点左右,液化气罐3个着火点的火焰减弱,现场指挥人员根据着火情况,判断液化气罐里的液化气已经基本烧完。于是命令发起总攻,将火打灭同时用开花水枪稀释继续泄漏的液化气,并打开液化气罐顶的安全阀,向罐体注水,彻底清空所有的残留液化气。
11点25分左右,这场持续整整96个小时的灭火救援任务圆满完成。滨城消防卫士们凯旋。
96小时的鏖战,96小时的火场洗礼,葫芦岛市消防官兵终于取得一次大捷。这场灭火救援任务在中国消防史上是罕见的,在长时间的战斗中,葫芦岛市消防支队官兵克服极度疲劳,天气寒冷,处置条件复杂等不利因素,不畏艰险,顽强拼搏,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这起燃烧了4昼夜的火灾共烧毁液化石油气18吨,造成槽车尾桥损毁、罐体局部烧损,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共计162000元。造成火灾原因日前已经查明,经查,3月25日11点25分,辽P81188号液化气槽车在葫芦岛市宏达物资有限公司沙河营液化气站充气过程中发生火灾,该起火灾是因沙河营液化气站装卸人员郑某在充装液化石油气罐车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其人体静电与辽P81188罐车左侧阀箱处的金属部件发生放电,静电电弧引燃泄漏的液化石油气所致。郑某作为引发该起火灾的直接责任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