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21-0039
邮发代号7-99
辽宁日报传媒集团出版
  • 新闻
  • 案情通报
  • 文章查询


  •   
  • 人民法院公告查询
  • 调 查
  • 您最喜爱的新闻版块栏目?
  •      察看投票结果
    想作案 结果反被灌醉
      
    作者:刘思佳 本报记者 高亮 摄影报道 (2006年4月7日)

      “上学太没意思了。”昨日,当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在讯问持刀抢劫犯罪嫌疑人小力时,只有16岁的小力不屑地说。可恶的是,小力与其他几名十六七岁的男孩竟想将一女孩轮奸后卖到外地卖淫挣钱。
      2月中旬到3月初,当地发生4起出租车被抢案。6名少年劫匪中,2人拿尖刀,2人拿砍刀,2人拿砖头作案。警方在调查中发现,6名少年经常出现在阜新市城南的某网吧内,断定他们住在城南附近。而且进一步认定少年小力有重大嫌疑。于是,警方将小力“请”到刑警大队。据其交待,他们于2月中旬向学校放学的学生“借钱”如果哪个不给,他们就打,并对抢劫出租车系列案供认不讳。
      小力交待说,同伙们让我把女朋友小红叫来,用酒把她灌醉,然后轮奸她,再把她卖到外地去卖淫挣钱,结果小红比他们的酒量还大,结果这事没能实施。

     辽宁法制报版权所有 Email:webmaster@lnfzb.com 辽ICP备05014795号
     本站所有内容严禁盗用,如发现,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