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成窃案高发地
提防贪心同事伸黑手
作者:杨巨生 本报记者 白国军 (2006年5月15日)
本报讯 单身在外地工作的人一般很喜欢选择住在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中,但是,由于人多手杂,很容易发生财物失窃事件,沈阳警方提醒那些住在集体宿舍的朋友,请提防贪心同事伸出的“黑手”。
5月12日,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破获了一起发生在宿舍中的盗窃案。辽宁某集团电缆分公司员工刘某日前在独身集体宿舍丢了手机,还以为是同事在搞恶作剧。几天后,当女朋友送的新手机再次不翼而飞的时候,刘某才意识到,手机是被偷了。但是他并没有报案。几天过去了,刘某得到了一个他的被盗手机还在使用的消息,于是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民警接警后,根据刘某所提供的手机被盗时段,对宿舍的人员进行定点、定位排查,最终将目标锁定在4月2l日到该公司上班,短短一个星期后即4月28日主动提出辞职的赵某(男,28岁,朝阳人)身上。5月12日,当赵某到公司取7天的工资时,被事先埋伏好的民警当场抓获。经审查,赵某交代:当第一次顺手牵羊偷走刘的手机后,刘不仅没有报警,也没有提高相应的防范意识,所以事隔2日赵某又下手了。目前,赵某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居住在集体宿舍、宾馆客房的来沈务工、办事人员,在加强防范意识的同时,一旦发现随身物品被盗,一定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以便警方抓住有利战机,收集证据,开展侦查工作。“天下无贼”是所有人共同的心愿,但达到这个心愿还需要警民携手共同付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