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日,在中宣部、司法部召开的全国第六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沈阳市首次被授予“2001年~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此次沈阳获此殊荣,标志着沈阳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行政审批事项全国最少
沈阳市政府将行政审批事项削减至165项,审批事项的平均承诺时限压缩到4.8天,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城市。行政诉讼和复议明显下降,仅于洪区就由过去的83%减少到30%。
司法部看好“法律干事制”
同时,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和平区探索实践的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新模式“法律干事制”得到司法部的充分肯定,新城子区100%配备村法制副主任,吴三家子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沈阳的社会治安也明显好转,刑事案件发案数在全国大城市中下降幅度最大。
“五五”法制宣教已启动
记者还了解到,沈阳市从2006年至2010年全面启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下一步的工作内容主要将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针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将针对城市动拆迁、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国企改制等社会问题,大力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教育。
沈阳还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四是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