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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溪废止千余无理红头文件
      
    作者:本报记者 刘妍报道 (2006年5月17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司法部获悉,本溪市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据了解,这是本溪市连续两届获此殊荣。

      干部争获法律第二学历

      本溪市各级领导干部参加省、市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累计达8万多人次,年度参考率、合格率均达98%以上。另外,全市有268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通过三年学习,取得了法律专业的第二学历。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

      审批项目大大压缩

      本溪市连续两年进行审核审批制度改革,将全市1000多个审批项目压缩为204件,2005年又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将行政许可事项清理保留为255项,并对许可主体、项目、程序进行了公示。与此同时,政府连续四年对行政执法依据、审批项目、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和立、改、废工作,废止了违背上位法、不符合WTO原则、市场经济规律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通告1000多件。

      完善法规5年不断

      五年来,本溪市政府共立规章48件,提请市人大立法规10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办法》、《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本溪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本溪市促进旅游发展条例》等。这些法规和规章对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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