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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抓“老赖”有赏可拿
      
    作者:本报记者 刘妍 (2006年5月19日)

      “赖账者偷着乐,没门儿!”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昨日下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予以奖励。

      悬赏公告将在媒体公布

      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向负责承办此案的办案人提出悬赏申请,在媒体上发布悬赏公告,费用由申请执行人承担。悬赏公告中要写明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债务标的的余额等基本情况,并要写明举报事项、奖励金额或比例。

      奖金数额可协商

      知道被执行人的存款账户或其他财产线索的知情人,可以在任何时间向市中院举报。对于举报并申请奖励者,法院将在事前征询申请执行人的意见,申请执行人同意给予举报奖励及奖励数额的,应预交奖励资金或从所执行的财产中优先支付给举报人。
      对于悬赏执行的奖金数额及比例,举报人可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确定。奖励的资金在执行款物到位后,由专人负责一次性支付给举报人。

      两位庭长全天恭候

      据了解,沈阳中院设立专人办理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和知情人的举报,并对举报人和所举报的情况负有保密义务,以消除举报者的后顾之忧。沈阳中院执行局一、二庭庭长专门受理此事,全天候接听举报电话。

      满足以下条件 可以申请悬赏

      申请实施悬赏执行需具备以下条件:
      1、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尚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2、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可能的;
      3、被执行人未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人民法院依职权又无法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4、申请执行人认为其他需要实施悬赏执行的。

      有线索您就找他们

      执行一庭庭长解全晖:024-22763047,手机号码:13386880875
      执行二庭庭长吴红专:024-22763327,手机号码:1338688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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