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表来看,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安民镇上,占地一千多平方米的丹东安清制衣有限公司发展得不错。宽敞的车间里,千余名工人正紧张有序地加工着各类成衣,一车车货物正不停地被运出厂区。但是,公司董事长隋文胜却一脸愁苦地告诉记者,这家制衣厂已经被五年前的一场变故打击得元气大伤,至今仍然没有走出经营困境。在2000年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集体企业”这顶“红帽子”给制衣厂带来了难以预计的损失
投诉:我买下了自己的工厂
2000年,隋文胜被迫签订了一份他始终不承认的合同,拿出150万元从镇政府手里“买”下了这个所谓的“集体企业”。“这个厂子是我自己一手办起来的,镇政府凭什么要我花那么多钱买我自己的厂子?”年逾花甲的隋文胜一提起这件事还是忍不住怒火中烧。
工厂被镇政府待价而沽
隋文胜告诉记者,这家制衣厂原名叫安民服装一厂,是自己从安民服装厂辞职后,1984年末自主创办的。当时为了建这个服装厂,隋文胜东拼西凑,不仅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还向银行贷款,又跟亲朋借钱,终于和职工们一起凑足了开厂用的20万元资金。
在上世纪80年代,企业只有两种,一种是“国营”,一种是“集体”。当隋文胜准备好一切,去办理工商登记时,给自己的企业戴上了“集体企业”这顶“红帽子”。隋文胜那时并不知道,这顶“红帽子”戴上以后,摘掉却那么难。
2000年,安民镇在地域归属上发生了一些变化,从东港市划归丹东市振兴区。2000年9月,安民镇政府开始在振兴区政府的指导下对镇内的乡镇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进行“红帽子”企业摘帽。这时,隋文胜接到镇政府的通知,制衣厂属于“集体企业”,镇政府将向社会公开出售其产权。
为求保厂只得无奈让步
原本以为制衣厂会被定为“私企”的隋文胜收到这份通知时十分震惊。他多次找到区、镇两级政府,得到的答复却是:依据企业的经营机制、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他的厂子就应该定性为“集体企业”,必须进行产权拍卖。如果他要想继续经营,就同社会上其他对制衣厂感兴趣的人竞争,花钱把产权买下来。
就在隋文胜正努力要求区、镇政府重新界定企业产权时,镇政府向他发出了“最后通牒”:现在已经有人对制衣厂感兴趣,愿意花500万元买下其产权。考虑到隋文胜对企业的贡献,镇政府决定以405万元的价格优先出售给他。如果他不愿意购买,镇政府就把制衣厂卖给出价500万元的人。
隋文胜实在舍不得将自己一手创建的制衣厂转手让给别人,也担心别人接手后,制衣厂无法继续稳定发展。在与镇政府僵持了一个多月后,他被迫在镇政府拟好的那份405万元转让制衣厂产权的协议上签了字,并支付了第一笔转让费200万元。因为实在筹措不到那么多资金,隋文胜付给镇政府的这笔转让费中包括50万元的欠条。
为求说法五年不停奔走
委屈签订了产权转让合同后,制衣厂终于保住了。但是隋文胜并没有放弃为自己讨回公道的权利。在跟镇政府签订这份合同时,他就写好了一份声明书,表示自己保留对这份合同的投诉权。
“是我自己建起来的厂子,凭什么还要我自己出钱买回来?!”隋文胜气愤地说:“我一定要给自己讨个说法!”就这样,隋文胜一边组织制衣厂的生产,一边到各个部门上访、申诉。
记者采访时,隋文胜又亮出了一大包荣誉证书。在2000年之前,服装厂已经成为当地知名的服装加工出口企业,吸纳了大量当地农村的富余劳动力,是安民镇的纳税大户,获得过许多荣誉。隋文胜本人也先后获得过省、市劳动模范的称号。可是自从遭遇2000年的那场变故之后,建厂十五年来一直盈利的制衣厂就开始连年亏损,一蹶不振。作为这家制衣厂的董事长,隋文生看在眼里、急在心头。纠正当年的错误,还自己一个公道,成了他最大的心愿。
调查:摘掉“红帽子”还挺难
镇长说法:卖给他是优待他
当记者同省企业维权工作委员会的负责人一起来到丹东市振兴区安民镇政府时,该镇的赵永峰镇长对这家制衣厂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赵镇长说:丹东市工商局工商登记上写的是‘集体企业’,那这家制衣厂的性质就是‘集体企业’,镇政府在企业转制时卖掉这家制衣厂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当初我们镇政府把制衣厂卖给他,是看他这么多年一直当制衣厂的厂长,对厂里贡献挺大的,才优待他的。要不然,我们就把厂子卖给出价500万元的人了!”
当记者问起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制衣厂属于“集体企业”时,赵镇长说:“当初隋文胜做厂长是我们镇政府任命的,制衣厂占用的土地也是镇政府划拨的,这些都能证明制衣厂不是个人投资的企业。”赵镇长还表示,当初隋文胜签订了合同之后,只支付了150万元,他应该继续支付剩余部分的转让费。至于合同究竟是否有问题,企业性质是否认定错了,那是工商登记的事,与镇政府无关。
隋文胜:卖企业绝对有问题
对于镇长的这些说法,隋文胜一一进行了否定。他告诉记者,1984年时,他要开办安民服装一厂,当时镇政府并不同意。是他个人张罗来20万元资金,占用了安民镇文斌村的一块废弃荒地,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取得了土地合法使用权。厂里根本没有镇政府的投资。至于镇政府所说的任命他为厂长,是发生在厂子正常运营好几年之后的事情了。在被任命之前,他就已经作为厂里的厂长组织制衣厂的生产了。赵镇长所说的“集体企业”工商登记,是制衣厂当初为了正常经营不得不给自己戴上的“红帽子”。隋文胜表示,他所说的都有厂里跟文斌村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和企业账本能够证明。
劳动部意见:谁投资,谁所有
到底这家企业应该按照工商登记算作“集体企业”,还是根据企业的实情算作“私企”呢?4月29日,农业部发给省中小企业厅的一份处理意见函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解答。农业部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与农业部有关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文件对于这个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遵循的原则是“谁投资,谁所有”。
农业部表示,如果该制衣厂是隋文胜等个人于1984年12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创办的,镇政府并没有任何投资,就应该适用“谁投资,谁所有”的产权界定原则解决制衣厂的产权归属问题。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也曾经就如何妥善解决制衣厂的产权归属问题发出过意见函,建议确定该厂产权界定为隋文胜等个人所有,同时考虑到乡镇政府对企业发展的支持,作为回报,应将企业的净资产按照一定合理比例以现金形式交给镇政府。目前我国许多挂靠集体的“红帽子”企业在产权界定时,都是用这种方式处理的。
乡镇企业转型为啥这么难
既然国家农业部和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已经对此事有了明确的说法,为什么制衣厂的产权纠纷在拖了五年之后,还是得不到解决呢?隋文胜告诉记者,当地政府对此事的态度是问题的关键。虽然他一直在四处上访申诉,争取着自己对制衣厂的合法权益,并拿出了大量证据。但区、镇两级政府始终坚持他们的观点:制衣厂就是“集体企业”。五年来,各级相关部门都先后发函,要求当地这个政府依据“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妥善解决该厂的产权纠纷,但当地政府在“卖”完制衣厂后,始终对此事保持着沉默,没有再进行实质性处理。
省企业维权工作委员会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阻力,丹东安清制衣有限公司的遭遇是非常典型的。当地政府不重视,甚至错误决策将给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他们将继续对这一典型的企业产权纠纷进行关注,力争帮助企业妥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