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思宁: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心理研究室主任、教授,青少年心理专家。曾做过青少年犯罪心理方面的调查,发表过十余篇青少年犯罪心理方面的论文。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非常复杂,其中包括不同的心理诱因。我曾经对这一问题作过深入的调查,结果发现,青少年犯罪是由不同的心理导致的。通过不正当的途径追求认同感、存在人格缺陷、存在反社会心理、因压力过大逃避责任放弃追求等。这些负面的心理都使得一个原本能够健康成长的孩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青春期本身就是一个容易导致犯罪的时期。在从儿童向成年人过渡的这个阶段,青少年有着很强的得到他人认同和得到荣誉的心理需求。因为知识水平和人生经验还无法同成年人相比,他们更容易冲动。一旦通过正常的途径无法实现这些愿望,他们可能会采取其它手段获得认同感和荣誉。这时就很容易导致犯罪。一些青少年因为接触了社会阴暗面,或是自身生活经历曲折,就仇视整个社会,这种反社会心理会产生极强的犯罪倾向。学校还应为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及时发现和帮助那些心理存在问题的学生。
感人语录
从家长到学校,再到整个社会都能关注孩子们的心理健康,青少年犯罪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