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传播功能的进一步扩大,很多商家,尤其是数码产品的销售者把产品的价格写在网上,用优惠的价格招揽顾客也为自己扬名。但记者近日发现,一些商家为了招揽生意在网上的报价竟是虚假的,对此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
6台特价相机提前“售空”
如今上网查询所需要的商品和价格十分便利,有些人想买某类商品后就在各网站上查询价格,以便货比三家看哪家的价格更便宜。但如今网上报价水分却很大,让消费者根本不能用网上承诺的优惠价格买到所需要的商品。
沈阳市皇姑区的谢女士日前看好了某型号的数码相机,于是上网查询沈阳各家经销商的报价,当她看到这款相机在一家名为“沃尔卡数码”的店铺里被列为特惠商品,价格只有2300元,比市面上便宜了几百元,这家店铺经销商在网上还表明这款相机数量仅有10台,预购从速。谢女士在网上的销售记录中看到这款相机刚售出了4台,于是立刻按照网上的电话与这家店铺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但这家店铺的工作人员却告诉谢女士,这款相机已经卖光了。谢女士十分不解,网上明明显示刚销售出了4台,怎么到她这里就卖光了,这名店员则不耐烦地说:“卖光了就是卖光了,剩下的被人直接从店里买走了。”店员还表示这款机器停产以后没有了,但还有其他型号的,建议谢女士来店内详谈。谢女士又问店里卖的价格会不会比网上贵,店员表示店里的价格肯定是比网上贵,谢女士问能贵多少,这名店员说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然后这名店员表示若谢女士看好某款相机就来店里商议价格。
谢女士不明白了,同样都是在这家店里买,怎么网上和网下的价格差别这么大,那网上的报价不是骗人吗,当谢女士提出她的疑问时,这名店员敷衍了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业内人士称虚报价格是常事
记者找到了一名数码产品的经销商,这名经销商对记者说,现在网上的报价基本都是假的或不准确的,为的就是用优惠的价格来招揽顾客。
“网上标的价格哪里也拿不到货,如果真卖那种价格都赚不到钱,只能赔本,没有人会傻得赔本赚吆喝,网上的报价就是为了吸引顾客过来,然后再说这款缺货并推荐其他商品卖给顾客,有的就干脆用水货冒充正品卖给顾客”,这名经销商这样告诉记者,他还表示,现在几乎所有经销商都会把某几种商品标成“特价”放到网上,这价格就是个幌子,不过现在都这样,只能跟着做,“要不然自己的价格没竞争力,没人买也就没钱赚,现在这么做都快成行规了。”
这名经销商还告诉记者,现在的网上报价都不准的原因还有一个是因为一些网站的信息收集员很不负责,“我就看到过一个网站的收集员在三好街很熟练地从各家店的柜台上拿张报价单就走,连问都不问一句,更不管价格是不是已经有变化,回去就把价格抄到网上,根本起不到什么指导作用。”
虚假报价遭遇管理真空
对于网上报价的虚假,沈阳市物价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数码产品的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只能靠市场的良性竞争来调节,如果商家的商品贵且品质不好就卖不出去,消费者可以购买自己认可价格的商品,而这类限价则不在物价局的监管范围内。沈阳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没有接到过关于网上报价虚假的投诉,而工商部门关于网上的价格也没有监管的权力。
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系刘教授则表示,很多消费者对相关信息的掌握不对称不及时是造成容易被误导的主要原因之一,对于虚假的网上报价,消费者不是专业人士对相关产品的性能怎样到底该值多少钱并不十分清楚,对价格的周期调整和市场的消息也不熟悉,而官方又没有一个大约的指导价格,消费者无法辨别网上报价到底有多少“水分”。当一些商家因利益驱使为人们提供相关虚假信息时,消费者虽然也担心被骗,但仍会被优惠的价格吸引去了解提供信息商家的产品,因此,关于电器或数码产品这类价格较高的消费品,有关部门应该定期发布这类产品的市场参考价,让消费者可以明明白白购买。
虚假报价涉嫌消费欺诈
省法学会会员王继文表示,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或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等,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虚假的网上报价误导消费者,甚至干脆卖“水货”的行为已经构成消费欺诈。
沈阳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则建议,如消费者遇到消费欺诈的情况,有权向经营者加倍索赔,若网上购买物品报价与市场价格差距很大时,要注意防止价格陷阱,购物时最好选择当面交易,付款方式最好为货到付款,同时注意汇款一定要汇到公司账号,而不是私人账号。这位工作人员还说,若发生被网上虚假价格误导购买了劣质产品,要注意保留证据,并致电12315进行投诉,确属涉嫌经济犯罪的可向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