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原来是可以闯的
作者:冀中 (2006年7月3日)
省城的高考和中考日,不少“的哥”拉着找错了考场或是忘带准考证的考生,飞也似地闯过红灯,越过双黄线,逆行在单行道上,争分夺秒,终于把考生及时送到了考试现场。就在连报端都称赞这是一件大好事时,电脑留下了司机们违章的记录。
做了好事,犯了交通规则,该不该罚?要不要罚?人性化的工作和法制化的管理在刚刚过去的中高考日里遭遇尴尬。一向不太讲情面的交通警察居然也高抬贵手了。
违章驾驶人命关天。中高考抑或中考但与生命安全比较起来,其实根本不能算很重要。但就是这样一个几乎是常识性的问题,却搞翻了城市的正常交通管理,拉着考生在大街上疯跑的出租车似乎也得到了人们包括警察的理解和同情。甚至连大家上班的时间也要往后拖上一两个钟头,理由是不与考生争交通。似乎,人性化只有以破坏城市运行规则这样的方式才能表达得充分和完美。
我想,因为送高考或中考学生而违章的司机们最终会免责的。这样做不仅不会引起人们的非议,相反倒可以把人性化从另一个视角上再次体现,起到突出强化的意外效果。可怜的是,我们忽略了被搁置在一边的交通法规的叹息,在人性化的关爱面前,尊严的法令被赋予了太多的弹性,拉伸久了,它是否会从此一蹶不振?
交通管理规则可以通融,那别的法律条文呢?
情理上过得去的事情,法理上并不一定过得去。许多时候,法理上过不去的地方,我们偏要过。久而久之,人们悟出了一个非礼:哇——红灯原来是可以闯的。
“有禁不止,有法不依”,于是甚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