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连续报道了“2元店”的经营内幕和存在的种种问题之后,读者纷纷打来电话,发表他们对2元店的看法。
消费者争议:因为便宜,所以买
张女士 退休工人
电话:2432xxxx
我常到2元店买东西,因为便宜。我觉得,刷子和清洁布之类的,用几次就不能用了,买个便宜的,用坏了就扔,不心疼。2元店里的商品又全又便宜,就算里面有的东西不太好,自己注意不买就行了。
质量没准,不敢买
高先生 公务员
电话:136xxxx0937
我从来不到2元店里买东西,也劝过家人别去买。2元店里的商品没有商标和厂家,虽然便宜,可是质量没准,用不了几天就得扔,还不如多添点钱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商品。咱不能支持假货。
不该买,不道德
王女士 中学教师
电话:6220xxxx
如果2元店里都是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那谁都不应该到2元店买东西。作为消费者,如果明知道商品是假冒伪劣还购买,就是在助纣为虐,是不道德的。就是因为有人贪图便宜买假货,才让卖假货的有市场。只有大家都不买假货,假冒伪劣才可能消失。
专家观点:法律严惩卖假货
中国法学会会员李振革表示,我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都有要求,要求产品应当标明厂家、产地、使用说明和安全验证等标识。如果产品不符合法律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是违法的,因此有关部门无法依法处置明知是假冒伪劣产品却依然购买的消费者。
现在,我国消费者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认识导致有消费者明知是假货,却依然贪图便宜购买,这种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但这个问题不是仅靠法律能够解决的。法律可以对生产者和销售者进行约束,从源头堵住假冒伪劣商品。但是法律不应过多地干涉公民生活,杜绝消费者故意购买假货的行为,还需要靠加强宣传才行。
消费者应提高消费认识
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副研究员张思宁表示,2元店里之所以会有超低价商品,是因为生产这些商品的小厂和小作坊通过使用劣质原材料大大降低了产品的成本。虽然这些商品的价格低廉,但是使用安全却得不到保证。那些选择购买低价商品的消费者有“贪便宜”的消费心理,却没有对商品的安全问题有足够的重视,也没有维权和社会公德的概念,没有考虑到这些假冒伪劣商品的安全隐患。由于使用了低劣的原材料,这些低价商品很可能对身体健康带来潜在性的危害。而且买假货也支持了造假者的造假行为,为假货提供了销路,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最终还是会危害到消费者本身。
张思宁表示,如何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一方面是由有关管理部门对造假售假源头进行打击,另一方面是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认识,建立起诚信体系,要人们自觉不去购买假冒伪劣产品。这样才能够保证市场秩序的稳定和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