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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车别落个花钱还受气
      
    作者:本报驻大连记者 秦艳红 (2006年8月18日)

      日前,记者从大连市消协了解到,自今年以来,从关于汽车消费的投诉中可以看出,其中仍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各类问题。而在国家“三包”政策出台前,消费者真正放心购车、放心用车的权益还没有得到真正保护。针对投诉到12315的汽车消费的主要问题,大连市、区各级消协相继梳理出四种弊病,并提示消费者注意:

      弊病一:隐瞒信息牟利

      一些汽车经销商缺乏诚信意识,在消费者选车时,故意隐瞒一些有关信息,如故意不告诉消费者车的光盘目录还没下来,并承诺可以为车入户。还有的消费者反映,买车时明明已经谈好配备原厂汽车空调及保险杠,而交钱提车时,商家却借口带消费者到另一配件公司安装,从中捞取中介费用。
      建议 汽车是大件商品,买车时要对车有全方位的了解。经营者有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的义务。遇经销商有意隐瞒车的某些缺点,利用信息不平等蒙骗消费者时,消费者应反映到消协或工商有关部门,保护自己的权益。

      弊病二:拖延售后维修

      个别汽车经销商接到车主的维修要求后,一再拖延时间,企图通过延误保修期来逃避责任。一消费者的车在保修期内,发现发动机某部件漏油找到了商家。商家推说由于本地没有该配件可以卖,需要一定时间与厂家联系。消费者等了一个多月,仍然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后经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得知,商家根本没有与厂家联系。
      建议 由于一些经销商实力有限,售后维修的零部件配备和技术水平很难达到客户要求,因此为逃避维修责任,往往借口跟厂家联系,通过延误保修期的方法推脱责任。这时消费者就要争取主动权,请求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弊病三:推卸质量责任

      消费者黎某的私家车在行驶过程中发动机突然冒火燃烧,幸好小区的保安及时把火扑灭,除了车受到损坏外,黎某没有遭受更大损失。事后,黎某怀疑事故是由于车质量不过关引起的,遂要求商家进行检测并免费维修,而厂家坚持认为发动机起火与黎某没有按时到售后服务点保养有关。
      建议 为保证自身安全,消费者买车前最好先请有关部门对车的质量作出检测,而且应尽量按时为车辆进行必要的保养,而且妥善保留保养有关的凭证,以求出现问题时掌握有利证据。

      弊病四:新车只修不换

      消费者黄某买了一辆车,在行驶500公里后,车就开始频繁出现问题,在买车后的两个月中,黄某光修车就用了一个多月。一些新车在消费者购买后,短时间内便出现很多大大小小的毛病,而经销商往往只承诺为其进行维修,但绝对不予退换。
      建议 因汽车的国家“三包”政策还没出台,因此在何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换问题车辆尚无明确规定,很多经销商都对售出车辆实行只修不换的政策。所以在买车前,消费者应对车的品牌、质量、性能、售后服务等多方面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认知,然后再作出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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