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不让工人休息违法吗?
作者:本报记者 王莉 (2006年8月23日)
咨询单位:铁岭市 沈先生
咨询问题:我现在在一家工厂当工人。因为厂里是接到订单之后就赶工,没有订单就停工,我们的工作也是紧一阵松一阵的。因为最近厂里接了一笔大订单,我们已经连续2个月没有放假了,这是我进厂以来工作周期最长的一次。我们都累得不行了,可是厂领导说在生产任务完成之前,全厂职工都不能休息。厂里这样安排工作时间是不是违反劳动法了?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与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我国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就是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如果企业因为生产的特点不能实行标准的工时制度,在符合条件,并经过劳动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是,这时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也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也就是说,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根据这种算法,如果你们厂是实施以月为单位的综合工时制度,那么每月最少应当休息4天,否则就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你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查处和纠正企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