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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的宿舍质量有问题该怎么解决?
      
    作者:本报记者 王莉 (2006年8月30日)
      咨询单位:沈阳市 某工厂
      咨询问题:去年,我们厂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由这家公司为我们厂盖一栋员工宿舍楼。建筑公司按照约定时间盖完了宿舍楼,但是在验收时我们发现这栋楼存在墙皮脱落、门窗关启困难的问题。这时我们要求建筑公司返工,重新粉刷墙壁和重装门窗。但是建筑公司却说他们只负责完成主体工程,宿舍楼内部的装修是由一家装修公司负责的,而且我们厂当时也同意了这种分配。所以,建筑公司只肯重修门窗,不愿意重新粉刷墙壁。我们应该怎么办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律师解答:
      虽然建筑公司和装修公司分别负责工程的一部分,但是建筑公司不能因此只承担部分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建筑公司和装修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你可以向他们之间任意一方提出重新粉刷墙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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