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遇波折余款谁来还?
作者:本报记者 王莉 (2006年9月13日)
咨询单位:沈阳市 某公司
咨询问题:今年年初,我们公司决定将自有的一处房产委托给一家房产中介所出售,约定好房产底价为50万元。几个月后,房产中介所告诉公司,已将房产以55万元出售,但是因为这处房产的承租人主张租期未到,所以购房人暂时无法搬进房中。购房人表示要分期付款,等到真正入住时,再把全部房款交齐。房产中介所表示,他们愿意负责收房款和解决租房人搬迁的事情。在半年时间里,房产中介所陆续转交给公司房款,还剩下5万元迟迟没有交给公司。我们公司询问房产中介所,该所负责人说,在几个月前,他就已经将剩余的5万元房款交给了我们公司一直负责这件事的余经理。但是,在一个半月前,余经理已经辞职离开了我们公司。他在离开之前并没有提起他手中还有5万元剩余房款。
我们公司后来又多次找到这家房产中介所,但房产中介所始终就是一句话:他们已经将房款交给我们公司的负责人了,他们不再承担还款责任。但是我们公司确实没有见到这笔剩余的房款,余经理也始终联系不上,无法确定到底是不是他收下房款没有交到公司。我们该怎么办才能要回这笔房款呢?
律师解答: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先要确定房款到底在谁手中。虽然房产中介所表示他们已经将这笔钱交给了你们公司的余经理,但是如果他们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这一主张,这一说法依然不能成立。你们可以要求房产中介所拿出有余经理收到5万元房款签字的收条,或者其它能够证明房产中介所确实将5万元交给余经理的证据。如果他们不能拿出证据,你们公司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这家房产中介所,要求他们偿还剩余的5万元房款。如果他们能够拿出确实将房款交给余经理的证据,那么你们公司就只能向余经理主张偿还房款了。